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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或者使用草原审批
 
 发布日期:2009-06-11  来源:省农林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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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江苏省农林厅行政许可办公室

咨询电话

窗口电话:025-86263210(O)   86263211(F)

单位地址

南京市阳光广场8号省农林厅2楼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申办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

2、申请报告;

3、立项证明和建设规划有关证明。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包括现场堪察)审批。

受理条件

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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