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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审批
 
 发布日期:2007-11-06  来源:SRC-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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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机关
  江苏省林业局。

  二、承办机构
  江苏省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处。

  三、依据
  (一)《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提交申请报告:列明经营性质,地址、方式、规模等项目以及生产销售计划。
  2、填写《江苏省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申请登记表》;
  3、经营注册资金证明;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6、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五、数量
  依法批准设立的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加工经营木材的总量与当地森林资源的承载能力相当。

  六、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七、期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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