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促进全市林业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局的统一部署,5月22日至31日,盐城市精心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代号为“飞鹰行动”。据统计,在此次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14人次,其中警察236人次,出动车辆201台次;查处各类野保案件54起。抓获违法人员35人,逮捕15人,其中:刑事案件19起,刑事拘留2人;林业行政案件35起,林业行政罚款0.1万元,行政处罚10人;检查农贸市场95处,没收活体青蛙4500只,蟾蜍3500只,蛇2500条,野生鸟类200只,野生动物肉制品220公斤;野生动物皮5张;非法运输野生动物6起;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50处;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3处;检查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12个,宾馆饭店90家;放生野生活体鸟类200只。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控制了偷捕滥猎野生动物事态的发展,达到了震慑犯罪,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