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69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强化一体化发展,协力打造扬子江城市群”的提案)
时间:2018-09-07 11:15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张梧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一体化发展,协力打造扬子江城市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减少融合摩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扬子江城市群建设发展,强化规划顶层设计,积极开展扬子江城市群基本思路研究,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快建设扬子江城市群的意见》(苏发〔2017〕27号),对推进扬子江城市群建设做了统筹部署。一是明确了空间范围。《意见》提出扬子江城市群包括我省沿江八个设区市,位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融合交汇地带,国土面积约5.1万平方公里。二是明确了战略定位。《意见》明确提出要以融合发展、一体化发展为导向,加快形成集聚协同效应,重点建设全球产业创新高地、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重要国际开放门户、绿色生态美丽家园、先进文化发展示范区、体制机制改革排头兵。三是明确了空间开发布局。《意见》提出要坚持跨江联动、两岸统筹,强化核心城市辐射引领作用,全面增进中心城市相互融合与深化合作,推进南北节点城市协同发展。推动宁镇扬、锡常泰、苏通等城市深度融合,规划布局一批跨江同城化组团,更大力度促进沿江两岸联动发展。四是明确了相关配套政策。《意见》围绕健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产业协作机制、健全投融资体制机制、构建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机制、创新园区开放合作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下一步,我委将围绕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体制机制创新等重大问题,认真开展深入研究,在修改完善《扬子江城市群发展规划》中充分体现。

二、关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快速交通网络体系。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扬子江城市群建设的重要支撑。下一步,我委将协同省有关部门,重点推进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构建城市群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实施高速铁路、过江通道等一批补短板工程,确立南京国际门户型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建成南京至省内设区市城市“1.5小时高铁交通圈”,增强无锡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巩固提升苏州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地位,支持南通、常州、泰州等地建设综合性立体交通体系。二是完善城市群内部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打造长江两岸高铁环线、加密过江通道、扩能高速公路,重点建设南沿江、北沿江高铁,促进中心城市高效一体,构筑“1小时城际交通圈”,实现高速铁路设区市全覆盖。推进布局城际轨道,完善快速路网,打通中心城市与中小城镇交往通道,实现快速铁路县级以上节点城市全覆盖,形成“0.5-1小时城市通勤圈”,进一步优化城市内部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发挥快速交通骨干作用,打造“15分钟便捷生活圈”。三是提升城市群对外通达效率。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江海河联动和港口一体化发展,构建集约高效现代物流体系。打通骨干航道瓶颈,发展以江海河联运为特色的多式运输服务。加快长江南京以下江海联运港区及太仓集装箱干线港建设,推进南京长江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打造通州湾江海联动现代物流集聚区,完善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为核心的国际运输机场体系。

三、关于强化区域中心城市地位,提升特大城市的辐射带动力。

南京是扬子江城市群中唯一的特大城市,对于城市群竞争力提升有着重要引领作用。下一步,我委将重点推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挥南京特大城市、省会城市龙头作用,高标准建设南京江北新区,大力提升区域性经济文化、科技创新、金融商务中心地位,放大资源要素集聚效应,大幅提升南京中心城市首位度和集聚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南京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二是突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南京江北新区辐射引领作用,提升中心城市产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支持南京创建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打造城市群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三是大力推进宁镇扬一体化,重点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旅游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五个一体化”建设,合力支撑南京核心城市建设,协同建成具有较强活力和竞争力的国际化大都市区。

   四、关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示范性“绿色城市群”。

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扬子江城市群建设发展。一是在战略定位上,提出要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发展示范区。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要求,强化绿色发展、转型发展、集约发展导向,把修复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协同打造水韵生态人文风光带,共建绿色生态廊道,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整体宜居魅力,着力建成长江经济带示范性绿色城市群。二是在发展举措上,提出要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明确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维护提升山水林田湖系统生态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建设和保护长江生态安全带、太湖生态保护圈以及沿海岸带、京杭运河、里下河、西部丘陵等绿色生态屏障,加快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深入开展“263专项行动”,实施主要污染物入江、入海排口和排放量总量控制。突出长江、太湖等重点水体保护治理,加强太湖总氮总磷污染控制,促进水质持续改善,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扎实开展“四个一批”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清理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加强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系统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三是在体制机制上,提出要完善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机制。加快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建立健全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环境污染赔偿机制。建立城市群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机制,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实行重大决策联合会商、环境突发事件联动处理,推行流域联合环保执法。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市场的全面开放,推行第三方治理,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探索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关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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