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72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切实改善实体经济生存发展环境的提案)
时间:2018-07-30 15:04 来源: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字体:[ ]

周剑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改善实体经济生存发展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强国基石,是解决民生的基础,对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保障性作用。近年来,我省围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着力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

2016年,我省分别出台了《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苏政发〔2016〕2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苏政发〔2016〕156号),2017年又继续出台了《省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苏政发〔2017〕114号)。三次出台的文件共提出60条政策措施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从近年来政策落实情况看,我省降成本工作成效明显,且持续显现,实体经济企业受惠明显。2016年、2017年全省约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分别为1070亿元以上、1300亿元以上。今年一季度,全省约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350亿元以上。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要素成本等“显性成本”的同时,我省通过实施推行“不见面”审批、持续推进3550改革等一系列“放管服”改革举措,着力降低“隐性”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有11万余项业务实现了不见面审批(服务),大大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时间、经济等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金融积极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一是注重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投向作用,着力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2018年1季度,我省以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支持发放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分别低于同期其他同类贷款利率1.71个和0.52个百分点,再贴现支持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贴现利率分别低于同期其他同类票据贴现利率0.4个、0.53个百分点。二是规范服务收费,降低融资成本。2018年一季度,在2017年累计取消收费项目169项、降低收费标准213项的基础上,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再取消收费项目35项、降低收费标准122项,并通过主动承担企业贷款过程中抵质押费、评估费等方式,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约1.76亿元。三是在全省推广建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为小微企业转贷续贷提供有效“过桥”服务,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2018年一季度,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无还本续贷贷款184亿元,无还本续贷贷款余额达673亿元。

在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一是认真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定,坚持穿透式管理原则,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关于房地产等行业的宏观调整政策,持续提升金融衍生品等交叉性金融产品交易的透明度,管控好交易对手和底层资产。二是鼓励创新产品,着力提升服务覆盖面。鼓励和支持辖内银行机构顺应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要求,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对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覆盖面。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重点推进抵押担保方式创新,积极发展弱担保、无担保信贷产品。四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不同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壮大,2017年共有65家企业成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共筹集资金304亿,新增上市公司数量创历史最好水平。再融资方面,全年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74家次,金额超过1500亿元。有125家企业发行199只公司债券,募集总额1725亿元。

三、进一步改善实体经济生存发展环境

尽管通过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实体经济生存发展环境有所改善,但实体经济发展并未步入坦途,反而如您所指出的,当前实体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实体经济企业运营成本上升、虚拟经济挤压实体经济发展空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足等问题。为此,您站在金融发展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形成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格局的高度,提出了进一步加大为实体经济降成本力度、坚持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统筹发展、强化金融制度约束与规范、创新和改进金融服务等四项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操作性和针对性,对我们具有很好的启发意义和指导作用。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采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在进一步加大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方面:一是在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降成本已有政策措施,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叠加放大政策效应的同时,及时跟踪并研究落实国家层面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尽快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将新的政策红利尽快尽早地惠及至实体经济企业。重点落实好国家降成本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做好2018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文件。二是充分利用好省委改革办牵头重点改革任务专项督察的契机,加强对降成本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察,以工作督察促进政策红利的持续深入释放,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用能、用地、人工、物流等成本,2018年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1000亿元。三是结合日常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加强对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利润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引起企业成本大幅变化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多种途径向国家降本、减负工作主管部门反映企业情况并提出有关降本减负建议。

在坚持对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统筹规划发展方面:围绕防范金融业“脱实向虚”风险隐患,重点推动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更好发挥对实体经济的提升作用。一是在国家《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出台后,尽快推动我省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细化相关管理办法。积极向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建议,制定出台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和工作指引。二是在中央统一部署下,深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建立地方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推动健全省市县三级金融监管体制。三是对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对省再担保集团各类经营风险的管控,推进再担保体系和服务小微企业能力建设,督促和引导再担保集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在不断强化金融制度约束与规范方面:一是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惩治市场乱象。继续保持强监管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保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精准立案、精准查处,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大房地产金融调控。继续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切实防范消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三是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尽快制定完善约束互联网金融平台活动的法规制度。四是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尽快出台投资理财类公司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办法,严格市场准入和业务经营。

创新和改进金融服务方面:一是发挥好67亿元风险补偿基金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担保风险补偿方面的作用,支持省再担保集团扩大“政银担”业务规模,继续为轻资产、无抵押的小微企业提供了信用担保贷款。二是建设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组建省联合征信公司,完善企业征信服务体系,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和信用支撑能力弱的问题,为银企双方提供网络化、一站式、高效率对接平台。三是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拓宽实体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新经济、新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驱动引领示范企业在A股上市。四是大力推进新三板及区域股权市场健康发展。严格落实新三板分层、交易、信息披露相关制度,鼓励优质新三板挂牌企业并购重组。强化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规范发展,重点推动其服务省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融资需求,进一步聚焦普惠区域内特色小微企业,与新三板形成错位发展,培育优质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及沪深交易所上市。五是推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发展。制定《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提请省政府印发实施,建立省级普惠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明确我省普惠金融发展目标、重点举措及实施路径,着力提高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同时,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业务持续协调发展。

进一步改善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环境,既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需要省市等各级政府的主动作为,也离不开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推动。感谢您对实体经济企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全省工业经济工作提出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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