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域联合精准治理实现和谐发展的建议)
时间:2018-06-20 20:07 来源:江苏省环保厅 字体:[ ]

钟慧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区域联合、精准治理,实现和谐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用区域联合和精准治理的方法,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方法,是处理好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创新治理体制的新路径。对此,我省采取了一系列区域联合和精准治理等相关措施,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加强区域联合治理

(一)健全大气联防联控机制。2010年起,省、市、县相继成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2014年起,我省与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以及环保部等8部委共同成立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制定实施《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区域共性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在全国先行先试,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高污染车辆限行执法,建成长三角区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携手完成南京青奥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国家公祭日、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全球健康促进大会、杭州G20峰会等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任务。

(二)全面启动水污染联防联控。2017年,以跨界临界水源地风险防控为重点,全面落实“水十条”要求,大力推进重点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和水源地保护。相关市县区在强化源头防控、完善应急联动和调度等方面达成共识,共同推进区域水污染治理;实施石臼湖共治联管,2017年以来,南京市联合马鞍山市建立了“石臼湖共治联管水质改善工作机制”,启动石臼湖及周边污染源联合调查工作和石臼湖水质改善达标方案编制等工作;长三角地区联合制定了《太浦河流域水质预警联动机制》,明确监测要求、预警启动和解除条件等内容。

(三)共同做好跨界环境污染防范与应急联动。2014年以来,全省在风险防控、应急协作、信息通报、专家库建设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如沿江八市共同探讨沿江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重点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等一系列专题,联合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石化码头原油泄漏等多背景的应急演练,制定2018年沿江八市环境应急联动联席会议方案,妥善应对了多起涉及长江水体的突发环境事件,继续推动交界地区的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强化合作,共同应对跨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四)持续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联动。在全省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制度,统一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行业准入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整体水平,共同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行为。近年来,在长三角地区协同相关省份,积极协调处置一系列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事件。

(五)强化执法联动。2016—2018年,我省先后开展太湖安全度夏交叉互查、全省化工行业十三市交叉互查、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沿海三市异地检查、沿江八市交叉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借力各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二、强化精准治理

(一)出台地方环保标准。近年来制修订了大气、水、土壤等一系列标准,如《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推广先进实用的VOCs治理技术,为环境保护提供依据。

(二)鼓励科技创新。2017年专门从省级水污染防治环保引导资金中切出部分资金支持了9个污水处理示范项目,省级每年投入环保科研经费1900万元,开展水气土环保技术攻关。另外,“十三五”期间,国家计划在我省太湖流域投入科研经费12.4亿元,重点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重污染区水环境整治、梅梁湾滨湖水体水环境深度改善、望虞河西岸清水廊道构建、苏州区域水质提升等5大类科研课题的研究。目前,已建成省级环保工程技术中心8家、正在培育的有18家,建成重点实验室4家、正在培育的有4家。

(三)推进源清单、源解析等工作。2012年,开展南京及周边地区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及对策研究。现已基本完成南京、常州、苏州、南通市的PM2.5源解析工作,加快建设全省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库。

三、促进转型升级

(一)严控项目环境准入。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强化建设项目排污总量前置审批,新建项目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对过剩产能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不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污染物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和高耗能、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点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推进实施规划环评制度,以省级开发区和含化工、印染、电镀、酿造和涉及重金属等重污染行业定位的开发区(园区)为重点,开展规划环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未及时开展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的,环保部门暂停受理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推进产业绿色转型。一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实施“263”专项行动。2017年,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1000万吨以上,关闭落后化工企业1421家,整治沿江非法码头118个。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大气治理重点工程5377项,全省52个化工园区以及1400多家石化化工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废气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覆盖,累计整治燃煤小锅炉3.34万台。二是开展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2014年至2015年,我厅联合省经信、发改等部门开展了沿海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整治共涉及15家化工园区。2015年,我厅在苏中、苏北共计14家化工园区开展了环保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园区环境管理逐步规范。三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2017年下发第十三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合计1039家。协助环保部在我省召开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专项督查。2018年下发我省第十四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合计921家。

(三)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一是坚持铁腕治污,对超标排污、偷排直排、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通过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依法关闭等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开环境违法企业名单。二是提升监管能力。完成火电、造纸、水泥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形成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体系。大力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不断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体系。督促企业规范环境行为,建立统一规范、动态更新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库,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联网,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三是开展排污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对列入环保黑名单的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电价,进一步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四)加强环保科技服务。积极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强化环保领域科技成果交流转化,促进企业节能降耗、治污减排。一是举办环保科技交流大会。自2009年以来,连续举办环保科技产业交流洽谈活动,为技术需求方与供应方搭“桥梁”、架“平台”。2017年,共组织了全省187个工业园区、1600余家环境治理技术需求企业、279家具备相关治理技术的环保企业参会,美国、加拿大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应邀参会。交流会期间,同期举办10场学术研讨与技术推介会议。二是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截至2017年,全省已建成21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成数量约占全国48家的43℅,另有7家正在创建。建成41个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正在创建46家。已经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数量占全省131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的87%,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区域联合和精准治理的研究,强化政策驱动,进一步推动区域在环境治理、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提升环保科技研发水平;继续推动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环保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向纵深发展;强化人才支撑,培育高层次专业环保人才,为实现区域和谐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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