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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09:51 来源:高校学生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学函〔2023〕21号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江苏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做好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1.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高校书记、校(院)长和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两个100”要求,有针对性拓展就业市场;二级院系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精准有效访企拓岗,保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上一年度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原则上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各高校要按月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上登记走访情况。要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要通过访企拓岗深度了解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深化人才培养改革,积极参与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推动就业与培养有机联动。省教育厅将结合各地产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组织开展集中走访。

2.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江苏“百校联动”就业活动,组织毕业生参加“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系列活动。结合毕业生求职就业意愿,大力拓展岗位资源,努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信息。支持院系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招聘推介力度,为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导更多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就业。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组织管理,认真审核校园招聘信息,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鼓励高校之间开展就业帮扶、就业经验交流、就业渠道互补、就业资源共享。

3.用好“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深入开展“24365携手促就业精准服务”,持续加强就业岗位的互联共享和精准推送。各高校就业网在满足本校招聘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与平台共享更多岗位信息。各高校要组织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毕业生及时注册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4.支持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各高校要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创意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各高校要积极宣传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创业支持政策,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

二、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稳就业作用

5.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各高校要按时序进度抓紧完成高校升学考试的录取工作。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省教育厅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

6.积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各高校要利用好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积极参与“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7.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畅通入伍绿色通道,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高校毕业生征集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各高校要落实好退役士兵复学、升学等政策。

三、推进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8.加强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将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推动就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在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实践等育人环节强化就业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主动投身艰苦地区、重点领域等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积极参与基层就业卓越教师和毕业生推荐,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和系列宣讲活动。

9.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强化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修订完善课程教学要求。各高校要以全覆盖、精准化、特色化为目标,将课程建设作为强化就业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给予学时学分保障。充分发挥30家省级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基地的示范作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和毕业班辅导员培养,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培训。精心组织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扩大学校和学生参赛覆盖面,将大赛内容设计同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促进就业指导教师提升教学水平。鼓励将大赛与校园招聘和校企人才供需对接深度融合,引入真实职场环境,结合企业招聘要求优化赛事安排,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参赛提升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

10.引导强化就业实习实践。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组织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积极参与就业实习实践。通过实习实践激发学生求职意愿、明确求职意向,帮助学生增强就业能力、获取就业机会。各高校要深化与地方政府、用人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协同打造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利用寒假返乡的时间,积极参加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招聘活动。

11.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宣传引导和审核把关,避免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出现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如实履约。及时发布求职就业预警信息,帮助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四、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12.完善精准帮扶机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建立帮扶工作台账,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和就业实习。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帮扶和不断线服务。

13.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相关高校要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各高校要积极开展江苏省大学生核心就业能力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支持将就业能力培训与指导咨询、心理疏导、岗位推荐等统筹推进。各培训基地高校要加强管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做好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五、完善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

14.加强就业数据监测。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按照月报、周报、日报的要求,严格审核并及时更新学生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加强就业监测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就业监测工作质量、时效和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组织开展校级核查、院系自查互查,严格执行就业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院系和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相关高校要配合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

15.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鼓励和支持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省教育厅将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相关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组织领导

16.强化就业工作责任。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省属高校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就业工作督促检查,推动逐级落实就业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就业安全稳定。

17.加强就业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要求,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按照不低于毕业年度毕业生500:1的比例配备校级就业工作人员,鼓励在二级院系设立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鼓励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

18.积极开展就业总结宣传。各高校要广泛宣传各项促就业政策措施,推广用好“就业创业在江苏”政策计算器,积极参与举办就业政策和就业典型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要及时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