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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的问题咨询 
 发布日期:2008-04-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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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请问: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编制问题是怎么计算的?教育部怎样解决城市学校班额过大而农村学校班额过小导致的诸多问题?用学生人数来计算农村学校教师是不是有失公平?

  答复: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专门就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原则、编制标准以及工作要求作出了规定。根据7 4号文件,教职工编制主要根据学生数核定,农村小学、初中和高中的生员比分别为23:1、18:1和13.5:1。针对部分农村边远地区学校生源少、班额小的情况,74号文件特别提出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办法时,可以根据本地生源状况、经济和财政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等,对编制标准进行适当调节,对山区、海岛、牧区和教学点较多的地区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适当增加编制,确保农村地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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