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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外出前如何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发布日期:2008-04-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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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外出前应向乡或村提出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文件:(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村(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4)已生育子女的,还应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证明。

    2、流动人口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只须交5元工本费。

    3、在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与乡、村协商签订计划生育实施合同。确定联系时间、联系方式、信息反馈时间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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