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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农保转城保】编号:1344
发布日期:2010-02-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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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的顾先生反映,他是失地农民,现在转成城市养老保险,让交15000元,实在交不起。原来有农村养老保险。

  苏州吴中区劳保局反馈:

  顾先生父母承包的土地因绕城高速建设而被征用。根据吴中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中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吴委发【2005】48号文件精神,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置换15年城镇养老保险;置换城镇养老保险的置换资金由区、镇、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办理了农保置换城保手续,个人应承担的置换资金扣除原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后,合计应缴14740元。二人目前已到达退休年龄,如缴清了个人承担的置换资金后,可以办理失地置换城保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城保退休特遇。

  考虑到顾先生父母家庭经济状况,经与甪直镇车坊办事处联系,所在村村委会同意作为特殊情况垫付顾先生父母失地置换城保个人负担的资金,以后从退休工资中归还。顾先生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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