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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停止向村民收取集镇基础实施配套费、建房押金(编号:243-3)
发布日期:2009-03-24
来源:政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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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五列镇陈先生反映说:“农村建房收费问题,我们乡建房办要我们交城市公用基础工业设施建设配套费5060块,监理管理费1265元,营业税360元,建筑税900元,押金3000元,用地押金2000多元,将近15000元。”
省物价局调查回复: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东台市物价局已责令五烈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刻改正,停止向村民收取集镇基础实施配套费、建房押金;房屋监理费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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