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晓雷同志:
现就你来信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市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摩托车、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8年11月底,我市各类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70余万辆,其中仅南通市区就有18.3万辆,给我市市区的道路交通带来巨大压力。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大市区道路新建和改造力度,但仍跟不上各类车辆的增长速度。为保障市区交通畅通,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等多家部门,在经过认真调研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于1999年12月出台市区机动车禁行道路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规定,非市区摩托车(含所属六县〈市〉号牌及港闸、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专段号牌)禁止驶入中心城区。根据我市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及道路条件,又相继于2007年11月和2008年4月对禁区范围进行了调整。目前,非市区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驶入市区外环西路(含)以东、外环东路(不含)以西、外环北路(不含)以南、洪江路(不含)——长江中路(不含)以北形成的区域。我市出台相应的摩托车限制行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障市区的道路畅通,并非针对某一地区的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你驾驶县区号牌的摩托车进入市区禁行区域,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你作出处罚是有依据的。希望你能理解并自觉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平安出行。
特此回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