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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领导肯定南通大调解机制
 
 发布日期:2009-06-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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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至7日,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赴南通考察,称赞南通大调解机制已成为全国综治工作的重要经验,应该加以全面总结提升,并大力予以推广。

  陈冀平表示,南通专业调处机制为新形势下全国各地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了新鲜经验。他指出,各地要善于总结大调解工作经验,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工作机制,使大调解常葆活力和生命力。要进一步前移矛盾纠纷调处关口,建立起预警排查机制,及时掌握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力争做到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要在整合资源上继续下功夫,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发挥好党委、政府统领全局的作用,各部门形成调解合力,尤其充分发挥乡镇一级组织在大调解中的作用、优势;要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坚持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使大调解更加便民利民。

  据了解,南通大调解工作经过6年不断实践、探索、完善,已经从初期的基础建设阶段向成熟化提升阶段发展。以专业化调处新机制建立为标志,实现了调处机制由综合性调处向专业化调处转变,调解格局从整合社会资源为主向社会资源和政法综治专业资源有机整合转变,调处绩效由单项考核向绩效化考核转变,调处中心机构建设由临时型向专设型转变,调解队伍由兼职为主向专职为主转变,在更高层面和更宽领域显现了大调解综合性、多元化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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