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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配备“法制副村长”
 
 发布日期:2008-04-25  来源: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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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5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灌南县司法局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政法部门、退休老干部中聘请“法制副村长”。“法制副村长”的主要职责是:带动村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掌握基本法律常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担任村里的法律顾问,促进“四民主两公开”机制不断完善;协助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目前,该县238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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