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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河法院提升执行绩效
 
 发布日期:2008-05-08  来源:淮安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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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不断提高执行绩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清河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拓宽渠道,采取“一二三四”工作方法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运转。

  

  “一二三四”工作法具体是指开展一项活动,抓好两个公告,强化三项措施,落实四项具体工作。开展“一项活动”,即执行集中宣传月活动;抓好“两个公告”,即送达公告和悬赏公告。认真梳理被执行人情况,对长期下落不明、躲避执行或拒不执行的当事人进行公告送达,并利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通过悬赏举报等方式寻找线索执行;强化“三项措施”,即质效考核措施、透明工作机制措施和内部考核措施;落实“四项具体工作”,即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执行工作机制;开展指定执行案件、建筑行业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三个专题执行活动;实行领导靠前指挥工作机制,突出分管院长、执行局长的管理监督职责;从细处着手全面整顿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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