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南京市举行第二批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站授牌暨签约仪式。南京市司法局和南京市民政局领导分别为新增设的21家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站授牌,14家法律援助中心与33家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签订“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协议”。
据悉,自2006年起,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老龄委办公室在12家老年人福利机构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站”。该援助站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法律讲座,参与调解老年人与养老机构发生的矛盾纠纷,帮助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民事和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接受养老机构或老年人委托办理的涉及供养人拖欠供养费用的纠纷,办理公证事项等。同时,对行动不便、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对不符合援助条件的,给予20%的收费优惠。4年来,“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站”满足了老年人和老年人福利机构的依法维权需求,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和老龄委办公室决定增设21家“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站”,使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