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突出市场导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的实施意见》。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省科技厅厅长徐光辉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封春晴先生,省委金融办副主任汪洋先生,省科技厅副厅长倪菡忆女士,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崔春霞女士,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赵学群女士,请他们介绍《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韩小平。
首先,请省科技厅厅长徐光辉先生作情况介绍。
徐光辉(省科技厅厅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突出市场导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的实施意见》。下面,我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考虑和部署等作简要介绍。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
第一,这是更好扛起“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使命担当的重要抓手。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江苏要“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上探索新途径”。7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突出科技创新供给和产业需求牵引,推动产学研融通创新,打通科技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施工图”和“主抓手”,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政策举措,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江苏全面落实到位。
第二,这是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的关键举措。“十五五”时期,全面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需取得实质性成效,重要标志就是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大幅跃升。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比如修订《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设全国首个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以“双高协同”探索“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新模式,统筹布局概念验证中心、标杆孵化器,等等。也应看到,科技供给向产业转化需要加力激活新动力、释放新动能。出台《实施意见》,就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握科技革命新机遇、产业变革新特征,破堵点、通卡点,解决“不愿转”“不会转”问题,为高水平科技强省建设筑牢根基。
第三,这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迭代升级的主动选择。当前,科技成果转化正在经历深刻的效率变革。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再到产业化的线性推进模式正在加速解构,科学研究与产业应用的边界日益模糊;同时,人工智能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渗透研发、中试、孵化、交易等环节,重塑成果转化的逻辑和方式,推动技术更新周期显著缩短、成果转化节奏大幅加快。《实施意见》紧扣建立研用一体的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新体系,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在项目组织、平台支撑、专业服务、激励机制等方面体系化重构,探索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加快成果转化提质增效,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权。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突出改革思维和创新方法,注重全链条部署、全要素融通、全维度推进,打出政策“组合拳”,加快打造厚植江苏创新浓度和产业密度的科技成果转化高地。
一是提升创新浓度,构筑转化高地势能。要素集聚决定辐射能级,空间重构催生创新裂变。《实施意见》突出空间布局与功能集成,以紫金山创新带、吴淞江科创带、环大学创新创业集聚区为重要载体,推动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跨领域融合。在高水平大学和大院大所周边开展布局,让实验室与生产线无缝衔接、科学家与企业家双向奔赴,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形成高能、高频、高效的创新生态。
二是增强产业密度,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让企业站“C位”的改革决心,释放了让市场选择的强烈信号。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牵头设立省基础研究联合基金,把产业最迫切的技术痛点转化为科研最优先的课题;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高等研究院,让企业真正站到基础研究前沿。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鼓励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发展CVC(公司风险投资)基金,并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参股的CVC机构可参照适用让利政策,通过以“投”带“转”,让产业资本成为成果转化的加速器。
三是挖掘改革深度,加力有效激励护航。《实施意见》立足改革赋权,以成果转化实效为导向,落细落实“三项改革”(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尽职免责、“先使用后付费”)细则,推广“先用后转”等新模式,推动改革向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探索财政资金形成科技成果的限期转化机制;完善多元化收益分配机制。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让成果转化有动力、有通路、有保障,真正做到科研的价值在产业中验证、创新的成色在市场里兑现。
四是拓展赋能广度,推进范式智能变革。《实施意见》将人工智能嵌入成果转化全链条,系统布局“AI+研发”“AI+技术转移”“AI+孵化”“AI+知识产权”等新业态,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AI算力服务等新增长点,推进“数据+模型+智能体”融合创新,倡导科研即创业、教学即研发等新范式。通过AI的全面应用,推动成果转化向智能高效转变。
五是传递政策温度,优化人才发展生态。青年是关键力量。《实施意见》提出推行AI教育和创业教育,高质量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推进工程硕博士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三证合一”(毕业证、学位证、工程师职称证)等改革,探索工学、商学跨学科联合培养,强化科技创业学历教育,建设青年社区、街区和青年创业港,创造更优条件让青年充分发挥好创新创业生力军作用。
三、《实施意见》的举措与政策
《实施意见》的措施与政策,可概括为“江苏成果转化20条”。
(一)发力“有的转”,增强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创新策源上,高起点建设紫金山创新带,高水平建设吴淞江科创带,高质量建设环大学创新创业集聚区,因地制宜培育未来产业先行发展集聚区。组织模式上,推行“产业出题、科技解题”“企业出题、联合解题”的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中央研究院、牵头设立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硬性规定省重大专项、前沿计划中,企业牵头项目占比分别不低于80%和65%。协同攻关上,由科学家和企业家共同凝练重大技术问题,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卡脖子”技术研发;大力开展“实验室+”行动,构建“实验室+龙头(链主)企业+科创企业”协同体系,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实验室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并给予激励资助。
(二)发力“容易转”,挖掘激活科技成果价值。前端做强概念验证,优化建设50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省财政给予每家100万元建设经费,配套验证基金与专业经理人服务;明确国资国企概念验证研发投入可视同利润加回,调动国企参与积极性。中端夯实中试能力,统筹布局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平台纳入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提升工艺、生产等全流程验证能力。后端强化场景牵引,建设100个规模化应用场景,有序开放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保障、文旅教育等领域场景资源。此外,创新“外研苏转”机制,对接中科院、央企与跨国研发机构,构建“技术导入+本地孵化+产业联动”生态,吸引海内外成果落地江苏。
(三)发力“转得快”,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效能。平台层面,推动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增设特设技术转移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实施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赋能行动,培育30家行业标杆机构,按技术交易额3%给予奖补。深耕省产研院改革试验田,放大全国首个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示范作用;深化“双高协同”,常态化开展产学研对接、举办创新创业赛事。人才层面,依托卓越工程师学院、江苏科技商学院,每年培养1000名技术经理人;健全技术转移职称序列,探索实施股权激励、双向兼职取酬等制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数智赋能层面,发展AI科创服务新业态,培育研发外包、科创估值、AI算力等服务,建设专利评价大模型;升级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依托数字平台实现智能撮合、全网通办。
(四)发力“转得顺”,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赋能。纵深推进权属改革,实现高校院所赋权改革全覆盖,开展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创新国资管理,对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股权实行整体监测、分阶段考核。健全收益激励机制,高校院所转化收入全部留归单位,探索横向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对承担成果转化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可按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予以奖励;允许校企双向持股、团队分期回购单位股权。打造金融赋能生态,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创新创业平台机构设立实验室基金、概念验证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放宽师生小额创业股权投资限制;打造科创基金集聚载体,推广“创新积分制”“苏科贷”“贷款+股权直投”等,将成果转化纳入省级政策性科技保险支持范围。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协同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精准直达各类主体。我们相信,随着《实施意见》的深入实施,必将持续激活全省创新发展新动力,加快构建研用一体、高效协同的融合发展新格局。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期待大家持续关注江苏科技创新实践。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谢谢徐光辉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
科技日报记者:请问江苏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如何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江苏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的“主角”?
倪菡忆(省科技厅副厅长):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江苏牢牢把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摆在突出位置,省政府出台加快创新生态建设扶持科创型企业茁壮成长的22条措施,坚持“产业出题、科技答题”,坚持创新从企业需求出发、成果在产业一线落地,着力将研发机构建设到企业、科技政策落实到企业、创新资源聚集到企业、科技服务覆盖到企业,多措并举激活企业创新内生动力。一是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健全优质企业培育体系,分业、分类、分层梯度培育一流科技领军企业、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初创企业等六类企业。首批遴选61家新锐科技企业,加快培育成高成长、高估值、高端人才型科技企业。目前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超6.1万家,国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9.4万家、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科创板上市公司117家,是全国首个实现破百的地区;203家企业入选中国潜在独角兽企业榜单、数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总数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二是推动企业主导产学研融通创新。在全国率先探索“双高协同”创新发展,深化拓展“双高协同·校(院)企双进”,推动企业技术需求与优势科研资源有效匹配。引导全国重点实验室与省内龙头企业建立“1+1+X”联合联动机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省创新联合体38家。连续三年成功举办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累计发布企业技术需求7000余项。全省87%的研发投入来自企业,89%的专利授权由企业创造,近80%的科技平台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在企业。三是突出政策、人才、金融赋能。修订科技进步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出台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推动人才向企业流动集聚,累计选派超1.4万名科技人才到企业兼任“科技副总”。联合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八部门出台《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有力支撑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连续四年举办全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对接会,今年将新增科技领域专项贷款超3300亿元。
有了这样坚实的创新基础,我们下一步的重点就是推动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省科技厅将以“江苏成果转化20条”落实落地为重要抓手,围绕市场和产业需求,持续健全“企业出题、协同攻关、市场验收”的转化机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搭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打通从实验室技术到产业化落地的通道,引导企业主动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把更多科研的专利变成产品、变成产业,破解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通过制度牵引、平台支撑、要素保障,让企业从创新投入的主力军,进一步转变为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主导力量,源源不断把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江苏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现实动能。
谢谢。
中国青年报记者:我们注意到,《实施意见》中提到要加强技术经理人的职业发展激励。请问,人社部门在技术经理人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封春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谢谢您的提问。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持续畅通职称评审通道,健全技术转移专业职称序列,优化人才表彰项目,激励保障技术经理人成长成才。重点是三个方面:
一是开辟独立通道,优化评价体系。在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中单列技术转移专业,会同省科技厅出台《江苏省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完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构建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审体系。2025年,全省共有159人通过技术转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2026年度全省技术转移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全面启动。二是突出成果转化,优化评价标准。坚持把科研成果转化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重点评价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此鼓励更多“科技红娘”连通技术和市场,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允许高等职业院校建立论文转化、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产出等科技成果转化与职称评聘挂钩的机制,引导更多科研成果主动走出来,助力技术经理人高效转化。三是提高人才待遇,优化服务保障。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各项服务保障政策,将技术转移人才纳入江苏技术技能大奖评选范围,让取得职称的技术转移人才在项目申报、人才表彰等方面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红利”。支持高校院所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需要,设置技术转移专职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岗位等级。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深做实技术转移人才评价与服务保障工作,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持续优化职称评审标准,加强评价与培养联动,深化服务与激励内容,夯实技术经理人职业化发展基础,为江苏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注入更多人才动能。
谢谢。
央视网记者:请问我省在打通产学研金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畅通资本循环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还有哪些重点部署?
汪洋(省委金融办副主任):谢谢您的提问。围绕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江苏统筹科技金融机制建设与产学研金协同,着力构建覆盖信贷、保险、担保、股权、上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强科技金融统筹机制与服务平台。上线“苏科融”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截至今年7月末,入驻科创企业达6.3万家。今年以来,举办科技金融对接等活动16场,推动20家金融机构新增3300亿元年度科创专项贷款授信。上半年,全省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3.1万亿元、同比增长12.4%。二是构建多元化政策性金融产品矩阵。信贷端方面,一季度“苏创积分贷”余额5171.5亿元、同比增长39.5%。保险端方面,组建了省级科创保险共保体,企业免申即享50%保费补贴,上半年为660余家科技型企业提供保障近20亿元。三是完善股权资本顶层设计,扩容长期耐心资本。先后出台私募股权发展、母基金管理、基金尽职免责等政策,建立健全容错激励机制。一季度,私募基金在江苏的项目和实缴投资金额均位居全国前列。成功举办2026紫金山创投大会,开展“投江苏 赢未来”险资入苏对接活动,现场签约项目总投资超1800亿元。四是畅通资本循环渠道,做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成私募股权份额转让平台,累计转让份额3.46亿份。首期10亿元省级S基金完成备案,补齐了创投退出短板。常态化开展上市辅导走访,截至7月末,江苏科创板、北交所上市公司分别为117家和67家,数量均居全国第一,科创直接融资优势凸显。
下一步,省委金融办将深入落实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实施“凝鑫聚链”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加快健全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联动机制作用,用好省科技金融创新研究中心,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二是优化“股贷债保担”五大产品矩阵,常态化举办“走进交易所”“上市服务县区行”等系列活动,做好企业上市培育。优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平台功能,完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流程,引导私募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持续抓好政策性科技保险试点工作,为科技型企业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提供风险保障。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发挥好省信用增进公司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债融资。三是建好用好“苏科融”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赋能转移转化中心等载体,持续开展“金融高管走进实验室”“创融江苏 资本向新”融资路演系列活动,进一步健全科技型企业“线上高效匹配+线下重点对接”的融资闭环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我省科技金融服务能力。
谢谢。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高校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供给端。请问省教育厅将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高校作用,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崔春霞(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扣江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深入推进全国首个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建设,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强化有组织科研和有组织转化,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努力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上探索新途径。目前,依托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累计征集高校科研成果6708项,落地转化454项。全省高校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20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5个,数量均居全国第一。获批建设江苏科技商学院(全国两家之一),支持河海大学、苏州大学等4所高校成立科技商学院,推进南京工业大学、苏州大学等6所高校开设技术转移相关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2025年,江苏高校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斩获佳绩,金奖总数和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职教赛道金奖数均居全国第一。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紧扣《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紧扣市场需求,加强有组织科研支撑。围绕江苏“1650”产业体系,优化高校学科布局和科研组织模式,推动科研选题、项目攻关、成果产出精准对接产业、企业和市场需求。创新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发展,实施高校专利转化运用攻坚行动,常态化开展校企对话对接活动,推广“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攻关模式,促进科研供给与产业需求高效匹配。
第二,突出实战导向,完善转化人才培养体系。高标准建设江苏科技商学院,统筹推进学位教育、联合培养和非学历培训,实行校企双导师实战实训。进一步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科技商学院,支持高校开设技术转移专业,培育专职转化队伍。持续推进“双高协同”,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产业需求、成果转化深度融合。
第三,强化平台赋能,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建强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优化重塑国家大学科技园,完善高校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健全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一体的专门机构,围绕重点产业链梳理科研成果、企业需求和落地项目清单,运用多元市场化路径,推动更多优质成果落地转化。
总之,省教育厅将持续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围绕组织引领、人才培养和平台支撑协同发力,为全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更多教育力量。
谢谢。
江苏经济报记者:此次《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建设50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请问财政部门围绕落实政策精神,在支持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赵学群(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谢谢您的提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概念验证回答的是“技术能不能用、有没有市场价值”,处在科技成果转化最前端,市场风险较高,社会资本往往不愿进、不敢投,而这恰恰是财政资金应当主动补位的领域。
近年来,围绕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教育厅等部门,因地制宜、主动作为,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并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江苏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以标准先行引导规范发展;2024年,面向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省财政安排经费1000万元,支持建设首批10家概念验证中心;2025年,新增信息与通信技术、先进材料等领域,支持经费提高到1200万元,用于建设概念验证中心15家,目前累计布局建设数量已达25家。接下来,我们将支持省级概念验证中心高质量建设,重点聚焦前沿技术导向开展综合验证,并通过遴选特色案例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
此次《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优化建设50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省财政将采取建设经费和绩效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给予支持。一方面,落实建设经费支持。围绕提升早期技术验证、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对经认定的省级概念验证中心,一次性给予每家1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重点用于完善“服务清单+技术经理人+项目经理人”功能配置,保障中心稳定运营、承接验证项目。支持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加强与投融资机构深度合作,争取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另一方面,实施绩效后补助。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科技厅建立科学评价机制,重点围绕验证项目数量、成果成功转化比例、转化应用成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规模等指标,对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引导受补助单位聚焦主责主业发展。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运行成效突出、成果转化明显的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分档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对绩效评价较差、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及时调整退出序列,推动财政资金向优质资源和高效载体集聚。
谢谢。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谢谢赵学群女士。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增量创新政策多,存量接续政策实,都是助力我省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的重要举措。请记者朋友们帮助做好宣传解读,让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创新主体精准了解政策、充分用好政策,推动更多创新成果在江苏大地转化发展。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感谢媒体记者的参与。大家再见。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科技厅厅长 徐光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封春晴
省委金融办副主任 汪洋
省科技厅副厅长 倪菡忆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 崔春霞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赵学群
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韩小平
科技日报记者
中国青年报记者
央视网记者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
江苏经济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