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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异地就医报销流程相关政策
提交日期 2026-06-12 09:33:01
内容

常州市居民反映需要到北京看病,咨询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及有关政策。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6-06-25 09:33:01
回复单位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经开区分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参加的是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赴北京就医属于跨省异地就医,现将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类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常州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

2.异地转诊人员:受我市医疗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常州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3.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

二、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1.窗口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携带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及居住证、居民户口簿(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至窗口办理备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携带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至窗口办理备案。

2.线上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APP、“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按提示录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在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

三、报销待遇标准

(一)医保目录及范围: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

(二)医疗保险待遇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与本市一致;

2.异地转诊人员: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下降10个百分点;

3.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住院/门诊特殊病/双通道药品: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下降20个百分点。

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支付比例较本市下降20个百分点,其中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中基金可支付的年度合规费用累计不高于1500元;

四、温馨提示

1.在北京市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无需回常手工报销。

 如有疑问可拨打常州医保咨询热线:0519-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