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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要求在202县道上设置限高、限载设施,限制重载车辆通行的问题
提交日期 2026-03-03 10:56:59
内容

扬州市江都区市民反映202县道交通流量大、重载车辆通行密集,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要求设置限高、限载设施,限制重载车辆通行的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6-03-24 10:56:59
回复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
回复内容

您好:

202县道作为县域干线公路,承担区域公共交通与物流功能,既服务群众出行,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县道属于法定公共道路,其通行权面向所有合法合规车辆开放,因此在正常状态下该道路不可擅自设置限高、限载设施,限制重载车辆通行。针对202县道交通流量大、重载车辆通行密集、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实际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强农村公路保护,深化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切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经研究,我局计划在武嘶线郭村至浦头段安装不停车称重系统,该项目为全市首次在县道上实施的同类项目。项目预计今年4月开工建设,6月底前建成投用。系统建成后,可对过往货运车辆实现不间断、不停车、无感式动态称重监测。路政执法与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系统预警信息和数据支撑,开展精准核查、路面拦截和依法处置,有效管控超限车辆通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和群众出行安全。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