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江苏省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指引(2025版)》。《指引》围绕“乡村建设用地全链条要素保障”主线,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构建全链条用地保障体系,为乡村振兴“破解”空间制约。
《指引》首次清晰划定了适用边界,将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居住用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产业项目用地、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用地等尽数纳入,尤其将村庄建设边界外确需单独布局的“点状用地”纳入政策覆盖,填补了以往部分乡村建设项目用地无据可依的空白。《指引》倡导结合乡村实际,分层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允许通过动态优化、规划“留白”等灵活方式,提升乡村空间布局的适配性。对暂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区域,可依据“通则式”管理规定推进项目落地,破解以往因规划覆盖不足导致的项目“卡壳”难题。
“县级可预留一定比例的乡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作为机动指标,这一举措能精准对接特殊选址项目需求。”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陈晓峰解释认为,这将切实化解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新产业新业态项目落地的用地难点,让政策更贴民心、更具实效。
《指引》从审批、供应、登记等核心节点发力,全链条优化用地保障路径。乡村建设项目可免办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推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并明确了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土地供应模式也更加多元灵活,支持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选用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支持跨用途、跨宗地、跨权属的组合供应模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还可实施“带条件”供地,将产业类型、环保标准、投资规模等要求纳入监管协议,保障土地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