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直系亲属关爱优待措施》(简称《关爱优待措施》),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关爱优待措施》针对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直系亲属等3类群体,从医疗服务、教育激励、户籍管理、民政惠民、住房保障、交通出行、文旅体育、人道关怀等8个方面明确了36条关爱优待措施。
下一步,省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强化政策宣传,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我省“三献”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