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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扬尘是大气主要污染源之一,扬尘污染防治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施工工地、道路等扬尘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全省平均降尘量为2.1吨/月·平方公里,同比下降16%。对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协同办公机制,制定统一标准;实施精准、科学的管控措施,避免‘一刀切’;建立健全沟通机制”等建议,我厅前期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标准化防治。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研究解决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问题,做到既减少扬尘排放,又支持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编制并发布《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规范引导全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和问题排查。加快推进混凝土搅拌站、市政工地等领域新能源重卡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替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全电工地”。
二是开展精细化治理。推动各地实施“清洁城市行动”,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水平。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推广主次干路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封闭运输管理,推进、使用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开展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依法依规查处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行为。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加强城市及周边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的绿化、硬化。
三是实施差别化管理。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组织各地依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施工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管控豁免。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施工企业、工地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引导企业对照行业标杆提升治理水平。依法实施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建立“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激励机制,有效引导施工企业治污减排。
四是推动智慧化监管。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用好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强化建筑工地非现场监管,充分运用无人机飞航等监管手段排查扬尘问题,推动属地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厅将对照《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继续推动施工工地主管部门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切实降低对环境空气环境的影响。同时,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规范要求,优化行政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充分利用非现场检查技术手段,实行柔性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部门合作,共同推进机制建设、联合执法等工作,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深化差别化管理政策,让治理水平领先的施工项目依规享受到更多“红利”;加大治理标准和措施的宣贯力度,给予企业更多帮扶,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工地建设。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