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出台人工智能产业园“AI八条”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时间:2025-04-22 16:44 来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4月21日,扬州人工智能产业园揭牌暨扬州(广陵)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大会举行。会上,《扬州人工智能产业园“AI八条”》(以下简称“AI八条”)正式发布。

2024年9月,扬州市政府批复同意广陵区成立扬州人工智能产业园。园区覆盖广陵新城、湾头镇全域,是全市首家“人工智能+”产业专业园区。

此次发布的“AI八条”包括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打造科创服务平台、普惠智能算力供给、鼓励模型创新应用、做强数据标注产业、加速引培创新型企业、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提高人才住房保障等八个方面,对注册地在扬州人工智能产业园范围内,或注册在产业园创新飞地(离岸孵化器)且相关指标纳入扬州市统计的人工智能企业,以及在扬州人工智能产业园内从事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且在属地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给予政策奖补和扶持。

在“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方面,“AI八条”提出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人工智能产业引导基金,主要用于产业园融合集群发展、产业化项目扶持、科创种子项目孵化等方面。

在“打造科创服务平台”方面,将支持与先进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算法领域研发企业、高校、院所的合作,共建人工智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在“普惠智能算力供给”方面,将对通过市运河城市算力平台购买智能算力服务的企业,在市级资金支持基础上再额外配套15%,同一主体每年最高可享100万元资金支持。

在“鼓励模型创新应用”方面,将对引进培育参数量超千亿的通用大模型,对“613”产业体系有重大赋能或服务用户达百万人次以上的行业垂直领域大模型,根据企业研发(购买)成本额外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在“做强数据标注产业”方面,政策鼓励争创区域数据标注示范基地,支持高校、职业院校与数据标注企业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合作项目给予一定金额资金支持。

在“加速引培创新型企业”方面,对首次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额外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资金奖励。

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对入选省“双创计划”、市“绿扬金凤计划”、区“广聚英才计划”的人工智能领域双创团队、自主创业项目、企业创新项目等,额外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奖励。

在“提高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将常态化提供“广悦居”人才公寓保障,对企业新引进35岁以下全职本科(技师)以上人工智能领域人才,5年内在广陵新城首次购买新房给予最高5万元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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