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连云港市坚持海洋产业发展与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相统一,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分区管控科学指导近岸海域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进海洋资源高效利用,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形成循环低碳、集约高效的海洋发展新格局。
强化近海综合治理。2024年,连云港市发布了12条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总氮治理与管控方案,完成首轮398个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春、夏两季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均值为97.4%,高于省年度考核目标17.5个百分点,历史最高、沿海三市最优。建设完成3个水质自动站、2个规模以上海水养殖尾水在线监测系统。
做好海洋生态修复。编制全省首个海洋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海州湾国家级海洋自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3)》。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20余次,放流中国对虾、梭子蟹、黑鲷、许氏平鲉等超过14亿单位。建设完成海州湾渔场等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埒子口湿地生态修复、生态型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完成年度任务,启动前三岛零碳生态美丽海岛建设。
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开展新一轮“爱心海滩”认领,组建30余支公益净滩志愿服务队伍,净滩清漂行动51次,清理岸滩垃圾1070余吨。“连岛—港口区”获评国家级美丽海湾,海上云台山“生态交农文旅”融合促进案例入选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今年,连云港市将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强化海域生态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建好省海洋与渔业安全调度指挥中心连云港基地。强化项目用海监管,建设海域使用权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养殖用海市场化配置,保障海域资源依法合理利用。稳步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推广“一海多用”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