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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时间:2025-12-15 09:33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

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苏政复〔2025〕43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请示(盐政请示〔2025〕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陈永泰,男,2002年5月出生,响水县运河镇皂角村居民,2024年9月1日在施救落水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