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
时间:2024-06-05 10:21 来源:苏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6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3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苏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连续3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公报》从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土壤环境、农村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环境、辐射环境等方面全方位展示苏州生态环境状况。

在全市GDP实现2.47万亿元同时,市区PM2.5年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8%;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达到93.3%和95%,太湖湖心、阳澄湖心国考断面首次达Ⅲ类;省考以上优Ⅱ比例达到66.3%,全省最高;太湖(苏州辖区)连续16年实现安全度夏;土壤、噪声、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开局良好。2023年,苏州制定印发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等1+N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太湖保护与发展市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太湖保护与发展。年度实施8大类78项重点治太工程项目,完成投资40.6亿元,太湖首次被生态环境部评价为水质优良湖泊。发布《阳澄湖生态环境联保共治行动方案》,通过专案推进、收严标准、协同治理、生态扩容、精细管理等系统措施,阳澄湖心断面首次达到Ⅲ类,实现平原河网区大型湖泊水质达Ⅲ的突破,经验在全省推广。

污染防治攻坚战乘胜推进。苏州积极推进首季争优、夏病冬治,完成产能淘汰压减、排放大户深度治理提标、移动源治理、扬尘控制等2941项治气工程。率先完成全部4家钢铁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苏州市成为全省首个钢铁行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城市。完成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措施调整工作,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车超1.5万台,完成厂内叉车清洁能源替代超4000台。实施“一湖一策”治理项目82个,相关湖泊断面总磷浓度改善幅度在9.1%至34.8%之间。开展“一断面一方案”攻坚,重点开展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整治专项行动,狠抓长江通江河道治理,27条通江河道Ⅱ类水质比例达到88.9%。县级以上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4.9%,全省最高。编制“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法环境污泥发电项目成为首批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

生态保护与创建成效明显。开展“绿盾2023”专项行动,核查人类活动变化点位93个。印发《苏州市自然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2023-2025年)》。吴中西山“生态岛”试验区入选省“生态岛”试验区试点,完成3个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创新建立替代性修复项目清单“双向”匹配机制。全面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建成5个生物多样性观测场站,参与建立环太湖“昆蒙框架”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联盟。吴中区获评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蝉联全国市辖区GEP百强榜首。

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有力有序。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7项个性任务,整改完成4项,序时推进3项;交办的289件信访件已办结288件。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43项,序时推进17项;交办的259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深入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实施餐饮油烟规范化整治2502家,建成餐饮油烟治理示范项目10个。整治完成“散乱污”企业1755家,腾退土地6247亩。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查整治各类环境安全隐患4172个。

服务高质量发展有为有效。印发《2023年苏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计划》,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收储入库项目1409个,开展排污权交易总金额1277.76万元,均列全省第一,开展具有苏州特色的碳普惠核算方法和场景评价研究,苏州工业园区获批开展全国首批碳达峰试点。

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持续提升。印发《苏州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排摸入库重点工程项目252个,入选省重大项目45个。持续强化执法监管,组建11个“要案突击组”,开展工业涂装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太浦河流域水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涉氟化物企业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在全国创新推出“企业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全市已有1.2万余家企业注册使用,提升企业本质治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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