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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率先建设政府储备粮食可查询可追溯系统 为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作贡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办理,并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中储粮江苏分公司、中储粮江苏质检中心等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初具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强国建设,省委省政府对数字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数字粮储”建设等均有明确的工作要求。江苏高度重视“数字粮储”建设工作,行业信息化推进工作起步较早,分步推进粮库信息化和省市县三级监管平台的建设,政策性粮食收储数据、视频监控的全方位监管初具雏形,“数治”能力持续提升。2008年,常州城北库成为全国第一家粮库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2年,全省37个粮库开展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2014年,结合国家启动“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全省552个基层库点建设了收储可视化信息系统;2015年,落实国家加快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要求,建设了15个市级(13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单位)信息化管理平台和130个粮库智能化系统;2016年,组织建设运行“江苏省智慧粮食云平台”;2017年,1430多个粮库建设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信息系统(中储粮江苏分公司);2018年及以后新建的粮库,基本配置相应的信息化设施。
二、积极推进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
2019年,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署,开展“一整两通”(整合资源、打通数据、贯通应用)建设,实现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数据互通共享。2022年,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的《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建设国家平台、省级平台、粮库信息系统三级架构信息化监管体系。截至2023年,初步建成了覆盖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食的数字化监管系统,基本实现了政策性粮食全程动态实时监控和穿透式监管。
(一)中央政策性粮食。中储粮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现有管理系统包括: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集中管控平台(技防技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在线监测平台、惠三农系统、全面清查系统、仓储保管作业子系统、承储库点管理系统等,总体实现了管理的政策性粮食从入库到出库的基础数据(粮源、数量、质量、销售对象等)可查询、可追溯,并按照保密要求,实现专网传输。
(二)地方政府储备粮。我省按照“云+网”技术架构建设了“江苏省地方储备粮动态监管平台”、视频综合服务系统、“江苏省地方储备粮云服务系统”、综合运维系统等,部署在省大数据中心政务云运行。目前初步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政策性粮食监管信息化全覆盖,可对粮库基础信息、风险管理、粮食购销、仓储保管、安全生产、财税与统计各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实现了地方储备粮食从入库到出库环节的所有作业流程数据可查询、可追溯。
(三)市场监管部门。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主抓手,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把进货关,落实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各项法定义务,确保采购的粮食等食品来源可溯,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工、销售、贮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严把贮存关,确保生产经营环节使用的粮食及其制品贮存符合所需的温度、湿度及通风要求,做到无鼠、清洁无杂物,防止生虫霉变。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入场查验要求,严防来源不明,无溯源凭证、无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
三、对提案中相关具体问题的答复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对于推动省域范围内政策性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协同联动,从而实现更广范围、更大力度、更高质量监管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不断结合实际吸收采纳,扛起做示范、走在前的责任使命,不断提高江苏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水平。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政府储备粮是稳定粮食市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资基础,其可查询、可追溯对实现粮食购销领域“穿透式”监管、全链条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按照数字强国、数字江苏建设要求,将政府储备粮可查询、可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作为全面提升江苏农业现代化建设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科技服务民生、数智江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全力推动。
(二)协调推进政府储备粮可查询、可追溯系统建设。目前,我省总体实现了各级政府储备粮可查询、可追溯,基本具备了央地统一系统建设的信息化基础,但按照高质量、可协同查询追溯要求仍有差距。一是数据可查询的范围有局限。由于受部门职能限制,入库前收购粮食的产地、出库后销售粮食的去向等数据无法准确采集。二是央地信息共享有障碍。由于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粮食的管理要求、保密要求等有所不同,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的数据在省级层面无法互通共享;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存在差异等原因,目前江苏省域范围内所有政府储备粮实现可查询、可追溯系统一体化,最终实现粮食从田头到餐桌全产业链可查询、可追溯还有一定困难。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涉粮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探索建设江苏属地政府储备粮可查询、可追溯系统,
(三)提升央地储备协同监管水平。在现有协同监管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实现央地储备数据共享共用,研究我局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利用统一的政府储备粮可查询、可追溯系统,开展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央地储备协同监管的方式、路径等。我们将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分步探索建设食用农产品全产业链可查询、可追溯系统,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流通执法监管等工作的关心,请您继续对我局的相关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