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离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未就竞业限制作出约定,用人单位还需要因保密约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吗?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2-18 17:1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应按照有关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未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保密协议,不适用于劳动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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