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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昆山市企业职工要求享受父母育儿假
提交日期 2024-10-23 15:27:26
内容

昆山市企业职工要求享受父母育儿假。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4-11-06 15:27:26
回复单位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您好!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