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连云港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415.28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热水系统292.98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17.61兆瓦,新增浅层地能应用面积9.6万平方米,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2.1万平方米,并获得2023年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引导资金400万元。
连云港是全省首个发布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的城市。全市不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和示范建设,先后创建并完成了海州区、徐圩新区、市开发区新海连创智街区和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并建成东海县及赣榆区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区等重点示范区域。
同时,连云港市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积极开发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及海水源、土壤源等多种形式的热泵发电,部分公共建筑已取得可喜成果。赣榆区和灌南县分别推动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通过可再生能源改善区域能源结构。
连云港市还推动建筑用能全面监管,全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于2016年建成并投用,实现了全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分类、分项能耗数据动态监测和远程传输。监管人员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能耗进行分析,并向业主单位提出合理建议,是全省最早由相关实施单位出具年度数据分析报告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