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技 类知识问答
教师资格认定向哪个部门申请?
来源: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22-09-07 10:49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认定机构具体受理范围请留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省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 具有本省的户籍;

2. 在本省居住,并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 在本省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 驻苏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上述人员按照户籍或居住地、学校或部队所在地,根据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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