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贯彻“十四五”旅游业
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一图读懂文字版
发布日期:2022-09-06 17:28 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字体:[ ]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我省研究出台《江苏省贯彻“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扩大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激发旅游消费活力,优化现代旅游业体系,打响“水韵江苏”文旅品牌,提升旅游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立完善休闲度假体系,加快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大力发展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旅游富民效应更加彰显,旅游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助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重点任务

(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1.提升智慧旅游服务。到2025年,建成省级及以上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100家。

2.丰富智慧旅游业态与产品。到2025年,新增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项目100个。

3.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到2025年,培育一批创新型文旅企业,认定省级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15家、省级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20家。

(二)优化旅游空间布局。

1.推动形成“两廊两带两区”新格局。编制实施世界级运河文化遗产旅游廊道、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扬子江世界级城市休闲旅游带、陆桥东部世界级丝路旅游带、沿太湖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区和沿洪泽湖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方案。

2.构建特色旅游城镇体系。推进南京旅游枢纽城市,苏州、无锡重点旅游城市,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特色旅游城市建设,重点培育50个特色旅游县(市、区)、100个特色旅游乡镇。

(三)构建科学保护利用体系。

1.推进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建成文旅资源数据库和特品级文旅资源名录。

2.加快发展绿色旅游。到2025年,新增60个省级及以上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绿色饭店。
    3.创新资源保护利用。到2025年,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保护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旅游产品供给体系。

1.培育打造世界级旅游产品。以苏州古典园林、大运河、明孝陵、黄海湿地、垛田水村、里运河-高邮灌区和昆曲等世界级遗产资源为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彰显运河文化、长江文化、海洋文化等多彩魅力的世界级旅游产品。

2.开发建设观光休闲旅游精品。到2025年,新增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40个,新增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8个,新增省级及以上旅游休闲街区30家。

3.大力发展红色旅游。认定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遴选一批江苏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举办红色故事宣讲大赛。

4.有序发展乡村旅游。到2025年,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30家以上、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100家以上、推出乡村旅游特色线路100条。

5.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到2025年,新增省级及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15家以上。

6.推进“旅游+”和“+旅游”。到2025年,新增30家省级工业旅游区和100个以上产业旅游项目,推进改造旅游特色高速公路服务区50个,培育20个以上旅游民宿集聚区。

7.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到2025年,建成10个国家4C级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8.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高水平运营、提质扩容、落实推进一批重点项目。

(五)拓展大众旅游消费。

1.扩大旅游消费领域。到2025年,建成2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培育3-5个全国知名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推出100个以上文旅演艺小剧场。

2.挖掘旅游消费潜力。到2025年,新增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2-3个、试点城市3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单位15个,培育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40个以上。

3.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到2025年,建成100家以上高星级旅行社,4家省内饭店集团进入中国饭店集团60强,3家旅游企业进入中国旅游企业集团20强。

(六)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1.完善旅游交通服务。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通景道路500公里以上、旅游生态停车场500个以上,新增具备充电设施的停车场300个以上、充电设施3000台以上,建设和完善城乡风景道、绿道、无障碍通道、骑行专线等慢行游览通道3000公里以上。

2.提升旅游便民惠民服务。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1000座以上。

3.优化服务设施配置。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旅游集散中心10个、游客中心100个以上,打造“最美公共文化空间”1000个。

4.健全游客权益保障机制。畅通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江苏智慧文旅平台等渠道,确保旅游投诉办结率在98%以上。

(七)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模式。

1.强化“水韵江苏”品牌塑造。每年举办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省、市联合举办长江文化节,开展主题旅游线上推广行动。

2.开展境(涉)外宣传。到2025年,增设3-5家江苏旅游境(涉)外推广中心。

(八)构建现代旅游治理体系。

1.推进依法治旅。推动修订《江苏省旅游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旅游市场监管能力。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决防范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

3.强化旅游安全保障。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要设施设备、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及高风险项目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

4.健全旅游信用体系。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认定工作。

5.提高旅游行业智慧化监管能力。到2025年,纳入江苏智慧文旅平台进行智慧监管的重点文旅场所不少于1000个。

6.倡导文明旅游。建设一批省级及以上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九)稳步推进旅游开放。

1.有序促进出入境旅游。及时研判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国际环境发展变化,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构建健康、安全、有序的中外人员往来秩序。

2.扩大旅游开放合作。加强城市间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举办“欢乐春节”“文化旅游年”等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十)强化旅游人才培养。

1.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实施文化和旅游部导游、讲解员专业素养研培计划和“金牌导游”培养项目。

2.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校企联合建设旅游专业人才实训和培训基地,建好江苏文旅融合与全域旅游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完善旅游专业人才智库建设。

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旅游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的大旅游发展格局。

(二)加大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相关专项资金,加大专项资金对公益性公共旅游设施的补助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旅游企业和省级重点文旅项目融资支持力度。

(三)保障土地供给。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安排省级以上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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