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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方伟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苏政发〔2022〕7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人民政府决定,副省长方伟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口岸、退役军人事务、外事、港澳事务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贸促会江苏分会。
联系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侨联、省残联;联系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联系南京海关、商务部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联系驻苏部队。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