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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失能失智和独居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的建议》收悉,经与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问题。目前,全省已有8个设区市建立了长期护理(照护)保险制度,为缓解失能老年人接受长期护理服务支付难的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2022年始,徐州、常州市将试点范围由局部地区扩大至全市范围,扬州、泰州市计划9月份在全市范围推开试点,目前各地人均筹资标准普遍在100元左右,2021年共筹集基金24.5亿元,有22.5万人享受待遇,基金支出19.9亿元,人均补助超过8400元,同比增长20%。下一步,我省将在政策范围内稳步拓展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提升保险待遇标准,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及护理需求,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二、关于“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问题。全省各级民政会同财政、住建等部门,将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作为满足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完善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重要抓手。省级出台《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规范》,指导各地建设标准化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全省已建成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237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近2万个。以立法形式明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要求,新建小区每百户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20平方米,已建成小区每百户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15平方米。省财政连续5年对社会力量连锁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引导社会参与。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完善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相关政策;引导财政资金向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倾斜,符合条件的街道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享受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到“十四五”末,街道、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三、关于“优化居家上门服务”问题。通过近年来的持续推进,我省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积极成效。2021年,全省共有290万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6%,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覆盖“床边、身边、周边”的居家上门服务。全省享受居家上门服务对象以高龄及经济困难的空巢、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需要政府兜底保障的重点老年群体为主。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坚守兜底责任,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上门服务满足居家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刚性服务需求,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现象发生。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落实“凡服务必评估”的原则,对所有享受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对象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为不同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生活状况的老年人按需提供生活照料、日常照护、康复护理等服务;进一步规范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的行业标准、服务内容、机构资质、人员配备等,不断提升居家上门养老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四、关于“推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问题。我省是全国最早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的地区。2016年南京市即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运营家庭养老照护床位1.4万余张。省级制定出台《江苏省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设置运营规范》,明确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监管措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政策支持体系,对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运营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给予相应建设和运营补贴。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和家庭适老化改造、居家上门服务相关政策有效衔接,满足不同人群养老服务需求。强化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保障服务质量。
五、关于“全覆盖安装一键呼叫装置”问题。目前,全省各地均将一键呼叫装置纳入家庭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2020-2021年已完成改造6.4万户,今年还将改造完成3万户。各地创新支持政策,梳理摸排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通过财政补贴、引导消费等方式推广安装一键呼叫装置,防范老年人安全风险。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特殊困难群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摸清独居、空巢、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人群的底数,对于确实需要帮扶的,通过安装一键呼叫装置等方式纳入服务保障范围,切实守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
六、关于“加强专业化护理员队伍建设”问题。近年来,省民政厅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强基工程”,多措并举推动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质量。全省共有9所院校开设老年管理与服务等相关专业,年培养毕业生超过2000人。2021年省民政厅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全国首个本科以上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学科交叉融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养老服务管理人才。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2021年至今全省通过技能认定的养老护理员达到2.5万名。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民养老〔2021〕17号),为打造一支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作出了系统性制度安排。2021年全年累计发放学历及岗位津补贴3376万元,惠及8600余名养老服务人员。去年承办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强化对相关院校专业设置和专业课程建设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通过订单式培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等形式,引导各类院校建立适应养老行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激励机制,改善职业待遇,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执业,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医养结合事业。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评价机制和激励制度,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