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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靖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委网信办、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在建议中指出的新型农村社区定位不够清晰、农民利益保障不到位、与新型城镇化统筹衔接不够、社区建设趋同及类城市化、配套政策支撑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近年来各地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正在努力改进,相关措施正在推进完善。您提出的几点建议具有重要建设性意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规划引领方面。近年来,我省积极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的乡村规划体系,相继出台《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和《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明确具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确保村庄发展方向“不跑偏”;因地制宜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确保村庄规划建设“不走样”。2019-2020年,指导各地全面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将全省自然村庄对应调整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和其它一般这五类村庄,把前三类划入规划发展村庄,进行重点规划与建设,并积极鼓励在规划发展村庄采取“插建+提升”的方式,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下,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在规划发展村庄集中配置,实现设施集约布局,引导有限的公共财政投入发挥最大的效应。同时,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要求各地编制村庄规划,既要重视村域空间特色的保护,也要加强农村居民点的规划设计和特色塑造,积极建设与自然山水和谐共生、具有鲜明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的美丽乡村。为加强对各地乡村发展用地保障,2021年还单列下达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专门用于保障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全域整治等乡村振兴工作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农房改善工作推进部署,一是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充分发挥镇村布局规划对乡村地区发展的引导和指导作用,统筹结合相关涉农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和工作推进,加强村庄发展的分类引导和整治改造。指导各地以规划发展村庄为主要空间载体,统筹推进农房改善等工作开展。在强化规划实施严肃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允许按照程序逐步优化调整镇村布局规划,逐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二是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指导各地根据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等具体需求,依据上位规划和相关指标分解下达要求,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统筹安排村域各类设施和用地空间布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加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做到农房建设有依据、村庄整治有安排、村庄功能布局逐步优化。
二、关于住房建设方面。针对江苏区域发展的短板在苏北、城乡发展的短板在农村这一现状,2018年,省委、省政府正式启动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三年多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三年改善30万户”的省定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苏北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明显提升,乡村风貌明显改善、乡村特色得到进一步彰显,建成了一批体现地域特点、乡土特色、时代特征的新型农村社区,其中64个被命名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促进了苏北地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带动了农民就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印发《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农村“合村并居”工作程序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将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确定选址、规模和建设时序,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社会治理;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坚决杜绝“赶农民上楼”,不得出现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过渡时间过长等情形;指导各地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农民意愿、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房屋拆迁评估标准、宅基地退出补偿政策和进城入镇购房补贴政策,激励有务工能力的群众进城入镇落户。据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苏北五市改善农户的满意率达93.3%。二是加强设计引领。编制《苏北地区农房设计指引(2019年版)》《苏北五市农房设计方案汇编》《江苏省农房建设指南》等系列技术指引和图集。要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模以300—500户为宜,一般不少于100户,超过500户的应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标准,超过1000户的应经过严格的项目论证和技术论证;积极借鉴传统乡村营建智慧,吸取传统建筑元素和文化符号,着力体现文化特色、地域特征和时代特点,留住乡愁记忆。三是加强建造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新型农村社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邀请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对农民自建住房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建房人可选择使用政府部门提供的图集或委托专业人员(单位)进行设计,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或具有相应技能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四是加强技术支撑。组织编制了设计指引、系列图集,研发“农房建设服务网”,组织专家线上线下提供指导咨询。先后遴选、确定三批共111个省级示范创建项目,组织设计大师等专家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农房建设技术体系,编制系列技术手册,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有力有序推进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围绕2022—2026年改善全省50万户以上农村住房的目标,进一步优化工作推进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突出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实施过程管控、严格负面清单管理,督促指导各设区市及相关县(市、区)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稳妥有序推进农房改善工作。
三、关于产业发展方面。近年来,我们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产业发展与农房建设同步考虑、协调推进,加快特色产业集群集聚,不断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一是注重统筹产业布局。按照村级发展“一村一品”、镇级建设产业强镇、县级打造产业集群的思路,跨市跨县统筹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培育壮大10亿元以上县域优势特色产业185个;发展“小而精、特而美”“一村一品”示范村,目前全国示范村镇186个,特色产业产值超亿元村44个、超十亿元镇21个,总数全国第一;推动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现有64个国家产业强镇以及大蒜、肉鸡、龙虾等国家级产业集群。二是坚持分类推进发展。靠近县城、集镇的农房改善区,重点发展城镇二三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靠近现代农业园区、种养业基础较好的农房改善区,重点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特色园艺、生态健康养殖等产业;靠近主干道、自然风光条件较好的农房改善区,重点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强化农民就业支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农房改善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组织系列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三年以来苏北地区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48万人次,新增50.9万苏北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二三产业就业。
下一步,将加强统筹推动和探索创新,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社区产业配套。一是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聚焦有影响力的特色产业,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二是突出载体平台建设。结合农房项目选址需要,突出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农房改善区加工流通业布局,强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业就业基地等载体建设,持续搭建农民就业创业平台。三是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围绕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深化苏北地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开展村企共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拓宽富民增收渠道。
四、关于社区治理方面。我省始终把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一是注重理论先行。2019年组成调研组,调研走访不同类型的新型农村社区,就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架构、治理内容、治理平台、治理力量、治理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推动将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研究列入民政部重点调研课题项目,研究成果获民政部2021年度理论政策研究一等奖。二是出台政策规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对健全与规范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明确12条意见,并指导各设区市出台新型农村社区治理贯彻实施的意见举措。三是探索治理路径。2021年在泰州市召开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观摩交流会,现场观摩和探索交流不同类型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路径;推广运用“清单制”“积分制”“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整治”三个“一张图”典型方式,培塑新型农村社区的文明乡风。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持续丰富完善“1+4+1”乡村治理路径,在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水平上下更大功夫,努力让农民群众不仅住上新房,更享受到较高品质社区治理服务“软”环境。一是切实健全组织体系。着眼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特征和治理需求,同步调整健全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构建“村(社区)—网格—片区”与“村(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片区党小组”“两网”融合的三级组织架构,健全“抓管带”组织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下属委员会等机构,推动村(居)民自治规范化专业化,促进公正廉洁为民服务。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扩面提质,完善村(社区)干部考核激励办法,加强日常党务业务培训,做到评价有标准、晋升有通道、待遇有保障。二是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深化推进“五个民主”建设和“四议两公开”制度,组织开展(全国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总结推广议事协商典型经验做法,切实提高“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决”水平。健全“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做实“小区自治”“院落自治”等“微自治”,激发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内生动力,推动党建引领下新型农村社区多方共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有关部门从严整治非法宗教和邪教,加强联防联治和群防群治。持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文明素养。稳步推进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四公开”,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村务监督水平。强化服务功能,探索“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方便居民生产生活,切实提升搬迁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三是推动治理转型升级。关注和加强新型农村社区“两委”成员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其治理理念与治理能力转型升级。选树培育40个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省级示范点,探索提炼不同类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经验并加以推广普及。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广2个省级新型农村社区数字乡村治理典型,指导试点地区加快构建乡村数字经济、数字服务、数字治理等应用场景,推动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转型升级。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