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州市姜堰区始终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点,大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通过“四强化”有效有力举措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强化组织协调,靠实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牵头组织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在工作推进中召开多轮会议布置落实。加强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在补助资金方面逐步加大,由起初的平均补助7500元/户,逐步提高到维修9000元/户、翻建20000元/户,同时加大对深度贫困农户的帮扶力度,根据改造质量、自筹资金等因素在原补助标准上再适当提高到维修12000元、翻建25000元,推动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贫困危房户应改尽改。
强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改造对象。编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严格按照个人志愿申请、村级评议、镇级审核、区级审批的操作程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贫困家庭等重点对象认定贫困身份信息,鉴定危房等级,通过村级民主评议、村镇两级张榜公示及网络公开等方式,确保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阳光。
强化指导督查,狠抓危房改造质量。编发《农村危房改造参考图集》,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近350人次,要求必须选择经过培训的建筑工匠实施改造。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和巡查监督,除督促镇村安排专人做好日常巡查外,还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入镇进村进行指导,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对危房改造进度及质量,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确保改造后房屋达到安全居住要求。
强化作风管理,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有账户,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农户补助资金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打卡农户“一卡通”账户,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开展危房改造作风专项治理行动,严格防范截留、挤占、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做好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审计监督,对审计指出的乡镇资料和信息录入等问题,及时认真督促乡镇整改到位。
强化长效机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强化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巡查,将补助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农户自行实施改造的,维修加固每户补助9000元,翻建新建每户补助20000元。对于特别困难的危房改造户,可以依据改造方式、改造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助,其中维修加固每户增加补助不超过3000元,翻建新建每户增加补助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