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省医保局:《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一图读懂文字版

时间:2021-09-17 09:31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8月25日,《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该规划是“十四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由江苏省医保局负责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共约1万8千字。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全省初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各类人群、制度基本健全、待遇水平稳步增长、公共服务持续优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医保改革推进力度持续加大、医保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支撑全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民医保目标基本实现。至2020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967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5%和70%左右。

多层次医保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重制度保障体系持续健全完善并统一规范。

医保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统一。医疗保险、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医疗救助、经办服务等职能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面推进。

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改革率先推进,组织开展四轮省级高值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全面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累计节约资金107亿元。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新机制建立运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基金监管源头治理深入实施。

公共服务实现优化提升。公共服务专项治理成效明显,实施全省统一的11大类32项经办服务事项清单,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实现全覆盖。

疫情防控应对措施有力。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面免除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第一时间预拨医保基金33.9亿元。执行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为全省102.7万家单位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149.39亿元。

二、发展目标

(一)医保制度规范统一

基本医保制度体系更加公平规范,市级统筹全面做实,推动建立省级统筹制度,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供给更加充分,各类医疗保障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参保结构持续优化。

(二)医保待遇公平适度

基本医保待遇政策规范统一,各方权利义务责任对等均衡,待遇保障机制公平适度,保障范围和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更加适应。

(三)医保管理精细高效

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改革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覆盖,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严格规范,医保支付机制管用高效,基金总额管理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全面建立,基金使用效率明显提升,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四)医保基金安全可靠

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全面建立,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形成并持续巩固,基金安全得到强力保障。

(五)医保服务优质便捷

医保公共服务网络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基本建成,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窗口可办率均达100%。

(六)医保法治体系建立健全

医疗保障领域地方立法取得实质性进展,医保制度政策法定化程度明显提升,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保缴费,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全社会医保法治观念明显加强。

(七)医保信息化统一安全

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成使用,全渠道、全业务、全流程医保数字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数据安全有效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全民医保参保质量

重点巩固全民参保成果,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引导更多群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优化提升参保结构。

(二)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积极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公平统一,建立覆盖全民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巩固拓展医保脱贫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巩固提升生育保障待遇水平,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三)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大力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构建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机制,提供多层次制度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

(四)优化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

着力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全面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建立健全与省情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的筹资机制。

(五)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

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规则体系、统一医保目录管理,提升医保基金使用质效,强化医保基金战略购买的价值导向。

(六)加快健全严密安全的基金监管体制机制

聚焦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法规制度、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创新创建新型基金监管方式,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压紧压实基金使用主体责任,织密扎牢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的防控机制。

(七)深化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制度改革

全面执行阳光采购制度,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加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综合治理,健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八)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着力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服务。

(九)助力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着力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提高医药产品供应和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协商共治机制,激发医药服务供给侧活力。

(十)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

聚焦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提升医保总额管理质效、严格规范协议管理执行、强化医保信用管理,通过精准施策、精细推进、精确治理,更好实现向管理要效益。

(十一)大力推动医保信息化一体化建设

高标准建设江苏“智慧医保”工程,支撑支持医保重点领域改革,提高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大数据支撑医保综合治理能力,健全标准化体系,推动医保数字化转型。

(十二)优化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

通过健全医保公共服务制度、建设集成高效的服务网络、创新医保公共服务方式、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治理水平、推进长三角医保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为参保群众和单位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精细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划的省级协调推进机制,各地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长三角地区医疗保障合作,加强对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地区的分类指导,抓好落实,合理推进规划实施。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清单,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医保法治意识,全面增强医疗保障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发挥“三项机制”激励担当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医疗保障干部队伍,营造正气充盈、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事业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支持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试点的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全面实施绩效评估,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做好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加大对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工作。

六是强化监测评估。建立完善规范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制定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编制工作,开展规划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