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建立江苏省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信息发布机制”的建议)
时间:2021-09-16 16:32 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字体:[ ]

周观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江苏省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信息发布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立足本职、贴近基层、服务企业,及时发布传播我省工业企业经济运行动态和信息,为稳定企业预期,传递发展信心起到积极作用。针对年初、上半年和前三季度等关键时点,积极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及时发布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并利用厅官方网站、“江苏工信”微信公众号平台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江苏经济报等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发布工信领域重大政策、热点信息、行业快讯,宣传展示我省工业经济运行质态,积极回应社会和企业关切,传递发展信心。

目前,我们发布的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不包含您建议的具体企业开票销售、入库税收和排名等数据,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开票销售和入库税收为企业商业机密,税务机关不能公开具体纳税人的开票销售、入库税收等涉税数据。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税务、统计等相关部门做好全省工业企业宏观运行数据的发布,进一步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服务企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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