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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道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首台(套)研发、应用和推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台(套)重大装备是我省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是打造自主可控先进制造业体系、推进“两个强省”建设的重要保障。促进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发、应用和推广,对提升装备企业创新积极性、推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部署,努力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2019年3月,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工信装备〔2019〕189号),对推动首台套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推动首台(套)重大装备的创新研发。制定《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实施细则》,按年度组织开展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引导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明确首台套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实时更新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名单。围绕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关键领域,支持装备企业开展关键技术(装备)的攻关工作,2020年合计安排6.27亿元对省内企业实施的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给予了重点支持。二是大力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江苏省首台套产品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支持企业争取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资金。鼓励企业优先采购江苏省首台套产品,对于示范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的项目,在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项目的申报中给予优先支持。在政府采购方面积极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的首购首用。2019年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联合转发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意见》,明确对于对于首次投放市场或已经投放市场但暂不具备市场竞争条件、尚未实现批量销售的首台(套)创新产品,采购人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建立江苏省政府采购创新产品目录,对符合要求的装备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和强制采购。同时建立容错机制鼓励使用首台套产品。三是强化首台(套)重大装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等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为重点,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十二省(市)、长三角协同执法,建立知识产权局、法院、公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建设知识产权联盟,在专利技术开发应用、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上发挥作用。
今后,我们将充分考虑并吸收您提出的建议,持续推动首台套重大装备发展。
一、持续引导企业加强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发。以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关键技术(装备)核心攻关等工作为抓手,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展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开展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工作,省市联动共同推动首台套的研制生产。
二、积极推动首台套重大装备首购首用。将符合条件的首台套产品纳入江苏省政府创新采购目录,同时做好重大装备采购进口审核工作,通过政府首购和强制采购支持首台套产品实现首购首用。支持首台套企业争取国家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资金支持,充分利用保险的兜底作用帮助首台套产品开拓市场。通过优先支持示范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的项目,引导企业购买使用首台套重大装备。
三、搭建首台套重大装备协同创新对接平台。结合我省优势产业链培育工作,适时举办首台套重大装备协同创新对接活动,推动首台套重大装备相关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举办银企对接会,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平台,帮助企业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制定工作。推动首台套装备企业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加强产学研合作,共享知识产权资源,设立维权互助资金,开展联合维权,形成发展共同体。积极推进首台套产品相关标准的制定,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成果转化,鼓励首台套装备研制企业在标准领域率先实现“领跑”。强化相关标准的推广实施,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运用标准化手段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