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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
发展规划》一图读懂文字版

时间:2021-08-31 09:15 来源: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8月17日,《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该规划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编制,包括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实施保障等部分,共1.3万余字。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住房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支持上千万户城镇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全社会总体居住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48.3平方米,住房的规划建设、配套服务等软硬件品质明显提高,在实现住有所居的基础上逐步迈向住有宜居。

住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时期,全省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134万套,近400万群众“出棚进楼”。截至2020年底,累计发放租赁补贴超过40万户,每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在保超过50万户。“十三五”时期,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高到26.06%,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率达到90%以上。

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十三五”时期,全省商品住宅累计销售逾6亿平方米。

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发展。截至2020年底,租赁住房房源逾300万套(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底,改造老旧小区9757个,惠及居民336万户。

住房建设品质有效提升。“十三五”时期,新增成品住房面积逾1亿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面积4.9亿平方米,新增节能居住建筑面积6.42亿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居住建筑3.12亿平方米,节能居住建筑占城镇居住建筑总量近七成。

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积突破23亿平方米。“十三五”时期,全省年均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5亿元。

公积金惠民生作用增强。“十三五”时期,累计发放个人购房贷款5114亿元,惠及129万户职工家庭。支持214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

房屋安全管理有力推进。“十三五”时期,累计排查房屋55.6万幢,建筑面积7.49亿平方米,涉及住户349.8万户。

二、“十四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省情特点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推动住房发展由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由粗放型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宜居水平得到改善提升。

住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有效增加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以新市民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

房地产市场运行保持稳定。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现住房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房政策,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百姓居住水平持续提升。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住区,住房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三、“十四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持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发展公租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制;构建“房地”联动发展机制;推动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三)培育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培育扶持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四)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科学谋划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鼓励多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

(五)促进住房品质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提升住宅规划设计水平;大力发展绿色节能住宅;转变住宅建造方式;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四、“十四五”重大工程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三)新建住宅品质提升工程

(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工程

(五)智慧技防小区建设工程

(六)住房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

五、“十四五”实施保障

(一)强化综合决策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落实政策支持

(四)完善监督评估

(五)注重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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