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2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修订<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建议)
时间:2021-08-10 09:28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体:[ ]

曹信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建议》收悉,经与省人大办公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会商,现答复如下:

我省于2015年出台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首部综合性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为规范养老服务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明年,省人大计划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相关法条进行修订,确保法律条款上下统一、协调一致;同时,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条例》进行整体修改,确保《条例》顺应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适应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您提案中指出的养老服务危机情境应对、信息化时代适用性问题,对于我们修订《条例》有很好的指导借鉴意义。

一、关于“在《条例》中增加突发性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内容”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善于运用制度优势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反映在养老服务领域,各级党委政府应主动提升养老服务领域应急处突能力,尽最大努力维护广大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您建议在《条例》中增加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内容,从法律层面进一步筑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有效化解养老服务面临的各类隐患风险。在明年《条例》修订中,我们将与省人大相关部门密切沟通,计划增加涉及强化养老服务应急管理的相关法条,涵盖养老服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内容,构建分层分类、统筹协作、灵活高效的养老服务应急管理体系。

二、关于“在《条例》中明确老年人运用信息技术困难的解决方案”的建议。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就进一步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作出部署。我们拟在明年修订《条例》,聚焦破解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难题,在法条中明确重点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各类科技产品,引导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设置针对老年人的智能信息技术培训课程,满足老年人智能消费新需求,让全省老年人更好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热切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