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2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预付式消费须尽快建立第三方资金存管机制的建议)
时间:2021-07-23 16:40 来源: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字体:[ ]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预付式消费须尽快建立第三方资金存管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预付式消费在餐饮、健身、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被广泛采用,对促进消费、便利支付、繁荣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频频出现商家关门倒闭、卷款跑路、涉嫌非法集资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为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督促经营主体诚信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去年以来,省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是制定政府管理规章。由省商务厅牵头,在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配合下起草我省的预付卡管理办法,由省政府于2020年12月正式颁布《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0年第14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确定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坚持规范发展、风险防范、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明晰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了建设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和推动建立预付资金存管制度,细化了经营者开展预付卡业务应遵守的规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联合开展单用途预付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苏市监〔2020〕159号),重点对美容美发、教育培训、健身等行业的1300多家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检查,查发卡行为、查合同内容、查投诉举报、查资金状况,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此外,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及时录入利用预付式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和经营异常信息,并向社会公示,有效规范预付式消费活动。

三是推动资金监管试点。由省教育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牵头于2020年11月印发《关于在部分县(市、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继函〔2020〕3号),按照“统一缴费、控制余额、分期拨付、大额预警”的原则,在7个设区市的13个县(市、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目前,13个试点县(市、区)均已制定具体试点方案,苏州市吴江区已走通资金监管流程。省消保委积极履行其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法定职责,于2020年7月在家装领域搭建第三方资金存管平台,先行开展行业试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研究资金监管思路。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省商务厅加强交流沟通,积极调动银行、登记结算等第三方机构的积极性,针对当前预付式消费的痛点和难点,立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预付卡业务、便利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以实现资金监控、分类监管、风险预警为目标,初步形成第三方机构参与的资金监管思路。

二、下一步工作

贵委提出的工作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认真研究并加以吸收,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预付式消费资金监管工作。一是配合省商务厅落实《办法》要求,如报请省政府建立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机制,细化《办法》对第三方资金存管的有关规定,推动省级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搭建和完善平台的资金监管功能等。二是配合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一步健全预付式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业务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开设信用监管功能。三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符合行业经营规律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方案。

最后,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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