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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大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文化建设融合发展,构建长江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江苏位于长江下游入海口,长江沿岸共有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等8个设区市,是江苏经济文化资源的主要集聚区。截至2020年12月,上述八市共拥有世界文化遗产3处;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2处(不含大运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7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858处,分别占全省总量的86%、82%和73%;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共获得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18处,占全省总量的86%;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2座,分别占全省总量的85%、94%和100%;拥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21项、529项和1264项,分别占全省总量的79%、72%和60%;江苏现有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共10项,也主要分布在长江沿岸。做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保护传承和展示弘扬江苏优秀传统文化,讲好江苏故事,传播江苏精彩的重要抓手。
二、“十三五”期间,江苏各级文化旅游和文物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做好文物资源调查登记和公布工作,八市共新增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3处。实施红色遗产和名人故居保护与展示提升重点的各类文物保护工程近200项,文物保存状况得到很大改善。2019年,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维修文物保护项目成功入选第五届“全国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二是积极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与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对文物事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完成《江苏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编制,实施苏州沧浪亭面水轩维修等一批遗产保护工程和环境整治工程,加强遗产区、缓冲区建设工程监管。2018年,苏州市荣获全球首个“世界遗产典范城市”称号。积极推进江南水乡古镇、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准备工作,牵头开展海上丝绸之路长江口片区区域研究。三是规范考古工作和大遗址保护工作。以良渚文化、吴文化及一带一路等重点课题为引导,开展探索江苏地域文明工程,促进考古学文化研究,完成江苏太湖水下文物资源调查。启动一批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程。扬州城遗址、无锡鸿山墓群、南京南唐二陵等遗址被列入国家“十三五”大遗址名录,无锡阖闾城遗址、高邮龙虬庄遗址被列入国家考古公园立项名单。全面推进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前置”工作,南京、扬州等地将“考古前置”纳入地方法规或出台专门政策文件。
三、长江是江苏文化基因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长江文化的保护传承利用,促进我省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对实现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任务目标至关重要。我们将认真吸收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在“十四五”期间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结合长江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国家战略,统筹推进长江和大运河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长江、大运河遗产资源调查,梳理沿线革命文物、工业遗产、水利航运等文物资源存量,厘清江苏长江文化遗产的内涵、价值。实施一批长江重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会同住建部门做好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实施以长江文明阐释为核心的江苏地域文明探源工程,推进长江下游、环太湖流域、淮河流域及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要遗址的考古研究,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持续推进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海上丝绸之路江苏史迹等联合申遗准备工作。二是结合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建设发展,统筹生态保护和文化建设,提升产业的集聚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长江经济带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长江沿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摸清家底,助推文旅行业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打造沿江旅游城镇体系,促进南京、镇江、南通进一步拓展其城市滨江岸线的旅游休闲功能,积极发挥苏州、无锡、常州对沿江旅游业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扬州、泰州、南通生态岸线、生态岛洲的优势,有机衔接沿江旅游带与环太湖旅游圈,发展长江旅游基地,发展特色长江旅游带。依托长江岛洲、滨江岸线、沿江湿地等宝贵资源,着力推进扬州瓜洲、镇江世业洲、南通启东圆陀角等度假区建设,提高旅游吸引能力和综合服务配套能力。在坚持环保优先的前提下,提升现有滨江、岛洲型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品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长江休闲度假带的发展,促进度假区提档升级。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