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把“长江大保护”建成“美丽江苏”靓丽名片建议的提案)
时间:2021-07-12 10:38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民盟江苏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把“长江大保护”建成“美丽江苏”靓丽名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会商省各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我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围绕“五新”新定位和“三主”新使命,以压倒性的工作态势部署推进长江大保护,大力推动省域全境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新路子。五年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长江生态指标大幅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显著提升。

一、实施系统治理,沿江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治理。将全省水系纳入长江经济带大保护范畴,实施联动治理、整体提升。近年来,我们狠抓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系统推进了污染治理“4+1”工程、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一系列整治行动,大力开展了入江河流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等专项行动,推动沿江生态环境标本兼治。经过治理,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为优,主要入江支流断面优III比例大幅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断面,太湖治理连续13年实现“两个确保”。关于你委关注的塑料污染问题,去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系统推进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和废旧塑料监管,加快构建塑料制品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优化沿江功能布局。一是推动岸线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高质量按期完成了长江江苏段596个岸线利用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累计拆除沿江非法码头117座,截至2020年底长江江苏段岸线利用率大幅下降至37.9%,岸线开发强度已有所下降,利用结构逐步优化。二是制定《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全省核减长江规划港口岸线72.6公里,将原规划的港口岸线调整为饮用水源岸线、城市生活和旅游景观岸线,推动了南通港狼山港区、江阴韭菜港等地“退港还城”。

(三)加强长江湿地资源保护。全面加强湿地保护,截至2020年底全省建成以保护长江湿地为主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8个、湿地保护小区40个,将14.1万公顷的长江湿地纳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管理。2018年,我省启动小微湿地试点建设,在南京、苏州、扬州等沿江地区开展小微湿地试点建设10余处。

二、突出绿色转型,加快优化沿江产业布局

(一)加快破解“化工围江”。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化工“四个一批”、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等专项行动,倒逼低质低效企业加快退出,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压减化工生产4400余家,减少66%,其中沿江区域占78%;化工园区(集中区)减少46%,其中沿江区域减少18个,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动能转换的态势全面形成,闭环管控机制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统筹考虑沿江沿海不同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按照“调高、调轻、调优、调绿”的要求,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以全省统一的技术、环保、安全标准,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产业战略性转移和沿海地区产业战略性布局,同步编制全省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

(二)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深化金环对话机制,开展排污权抵押融资试点,联合金融机构累计向277个项目发放“环保贷”163.18亿元,下达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企业上市奖励等奖补资金7034.1万元,推进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建立省市会商机制,指导地方深挖“减排扩容”潜力,保障重大优质项目落地。制订搭建“绿桥”服务外企的若干措施,与外资企业、商务领事机构密切互动,帮助解决环境治理难题。选择10个产业园区开展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推出16项“放管服”改革举措,切实降低制度成本。

(三)推动绿色航运和船舶污染治理。大力推动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截至今年一季度,全省已建成港口岸电设施2358套,覆盖泊位2735个,约占全国1/3,总体覆盖率为53%,其中沿江泊位覆盖率约71%。加强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和管理,截至2020年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做到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设施的全覆盖。江苏海事局推动的“一零两全四免费”污染物接收设施已覆盖长江江苏段所有码头泊位,开发的“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已在长江全线试运行,将实现污染物接手处置服务全智能、监管全覆盖、信息全共享、数据全可视,形成海事、交通、住建、环境四部门全链条的监管服务机制。

三、强化综合管控,加快完善协同治理长效机制

(一)推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工作协调机制。在生态补偿方面,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省范围内的水环境双向补偿机制,并在长江一级支流滁河陈浅断面,率先建立了跨省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协同治理方面,以长三角一体化为契机,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环境协同治理、生态环保协作等方面积极与周边省市建立合作机制。在司法保障方面,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9+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实现全流域保护、跨区划管辖、专门化审判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综合管控机制。通过建立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了对岸线、河段、区域、产业的分类管控,完善了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在全国率先编制并发布省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对全省4365个环境管控单元合理布局、动态优化、分类管理。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

(三)关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及长江大保护基金。环保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经将水污染物纳入环保税征税范围,2017年通过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明确了我省水污染物税额标准。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环保税法及各项环保税政策,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长江水源保护与治理。资源税方面,省财政厅积极联合省税务局、省水利厅等部门认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长江大保护基金方面,去年我省出资12亿元参与了总规模885亿元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省政府投资基金作为江苏省出资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出资主体,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协调和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江苏投资和设立子基金,支持我省长江生态保护工作。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沿江环境治理和空间品质

(一)强化水源安全。一是加快推进应急水源地建设和管理。近年来,我省强力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全省核准在用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全部完成达标建设,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有应急备用水源地或实现双源供水,满足应急条件下7天以上的供水能力。泰州市引江河杜庄应急水源地已核准使用,镇江句容水库应急水源地已完成达标建设,南京市新建杨库水库应急水源地、江宁区长江新济洲凤凰湖应急水源地、浦口区三岔水库应急水源地。二是加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积极推进以长江为水源的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2020年底,全省自来水深度处理率达93.3%,大幅增强了处理工艺对抗生素等新型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提升了饮用水品质。同时进一步深化了长江干流水环境中抗生素等新型污染物检测和相关处理工艺对新型污染物的去除效果研究。

(二)强化沿江生态修复。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了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对长江干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工矿废弃地、河口湿地、沿江岸线、海岸带等开展系统治理,有力地改善了长江沿线修复区及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省林业部门持续开展长江两岸大规模造林绿化行动,近两年沿江8市全域新增造林35.1万亩,其中沿江100米范围内造林1.6万亩,长江两岸宜绿尽绿目标基本实现。沿江各地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的原则,滚动建设了一批“还江于民”的沿江特色示范段,引领带动了沿江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岸线集约利用、产业布局优化和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整治和整体提升,水清岸绿的美好画卷正在长江江苏段两岸渐次展开。

(三)推动长江文化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缮和当代复兴,用“绣花”功夫进行“微改造”,实施一批重要文物资源抢救保护工程,推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和利用。深入研究长江江苏段文化内涵,开展文化溯源,提炼展示时代意义和文化价值,打造一批长江文化江苏品牌,创作一批弘扬长江文化的主题文艺精品。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沿江地区文旅融合发展,扩大“水韵江苏”品牌影响力。

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的成绩,离不开民主党派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你们积极建言献策,为长江江苏段大保护及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还将围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开展民主监督,这必将更好地推动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有关建议的落实工作。再次感谢民盟江苏省委对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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