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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我省污水资源化利用情况
提交日期 2021-03-17 17:28:58
内容

来信咨询我省污水资源化利用情况。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1-04-01 17:28:58
回复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内容

您好!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能源。污水资源化利用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次提出了“生态安全缓冲区”要求,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在法条中提出生态修复相关要求,全省已推出一批试点项目,我厅和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净化降解功能,为水资源利用做了大量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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