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图读懂文字版
发布日期:2021-11-05 11:44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

9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是对“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江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谋划,将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我省在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的同时,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环境美的特质更加鲜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

1. 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火电、钢铁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化工园区压减至29家,“散乱污”企业取缔5.7万家。煤炭消费总量较2016年减少3200万吨以上。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实施。

2. 污染防治攻坚取得重大突破。优良天数比例首次达到8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10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Ⅲ类比例达到87.5%,全面消除劣V类。太湖连续13年实现“两个确保”目标,主要入江支流优Ⅲ类比例达到97.8%。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平均为58.1%,整体呈波动趋好态势。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实现“双90%”目标。

3. 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累计腾退长江岸线60.3公里,完成太湖沿岸3公里范围内的9.5万亩渔业养殖整治,太湖4.5万亩和滆湖2.3万亩网围养殖实现清零。开展全省首批4个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试点。完成14个试点地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4.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完善。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试点省。率先完成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7+1”制度体系。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全覆盖。率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机制。开展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建立“金环对话”机制、“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厅市会商”机制,开展“绿岛”建设试点。

5.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覆盖全省的PM2.5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网格化监测系统、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系统。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较2015年提升5.02倍。率先建成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环保脸谱”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执法记录仪全覆盖、全联网、全使用。

二、总体要求

1. 基本原则

——坚持源头治理。

——坚持系统观念。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改革创新。

2. 总体目标

到2035年,碳排放提前达峰后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到2025年,美丽江苏展现新面貌,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取得稳定改善,环境风险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3. “十四五”具体目标

——绿色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代表性指标有: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消耗降低14.5%。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

PM2.5浓度达到33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左右。

21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87%左右。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城乡黑臭水体。

重点物种种数保护率达到90%。

生态质量指数保持稳定。

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苏南地区达88%、苏中地区达75%、苏北地区达70%。

三、推进十项重点任务

1. 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升气候治理能力。

2. 强化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加强VOCs治理攻坚。加强重大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

3. 强化水陆统筹,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健全水环境质量改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推动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

4. 坚持系统防控,加强土壤和农村环境保护。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严格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强化农业面源及农村环境治理。

5. 统筹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生态空间监督管理。

6. 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强化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新污染物治理。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7. 加强共保联治,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全面推动区域绿色发展。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8. 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

9. 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支撑。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10. 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四、实施八项重点工程

1.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工程。工业绿色改造项目、绿色产业集群示范项目、绿色供应链示范项目、资源能源循环高效利用项目、清洁能源供给项目、“绿色车轮”项目、“绿屋顶”项目、低碳试点示范项目、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示范项目。

2.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VOCs综合整治项目、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燃煤锅炉整治项目、移动源污染防治项目、“清洁城市”建设项目、工业“绿岛”建设项目。

3.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地表水重点断面提优项目、入江支流水环境提升项目、太湖全流域系统治理项目、跨界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南水北调水质提升工程、近岸海域水质提升工程、“美丽海湾”建设项目。

4. 土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5.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高颜值大运河生态长廊建设项目、河湖湿地生态保护治理项目、黄渤海滩涂湿地与栖息地修复项目、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试点项目、江苏省生物多样性观测项目。

6. 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全省环境应急调度系统、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全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项目、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项目、核与辐射安全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7. 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工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项目、生态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基础建设项目、“智慧监测”项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能力提升项目。

8. 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程。美丽江苏生态环境融媒体平台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五、落实一批改革举措

省内跨界断面水质异常上游无过错举证制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江苏“环保脸谱”体系建设、异地执法处罚和执法第三方辅助服务。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2. 细化评估考核。

3. 强化资金支持。

4. 实施重大工程。

5. 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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