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改革,更好彰显江苏发展的创新引领性
发布日期:2021-10-15 07:45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国发展探路,是中央对江苏的一贯要求。2019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明确赋予“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江苏深刻领会中央的战略意图,准确把握江苏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责任使命,坚持高标定位、高点起步,推动集成超越、后发先至。

经过两年的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江苏自贸试验区以占全省1‰的国土面积,贡献了5.6%的新设立企业数、9.7%的实际使用外资额、12.7%的进出口额,集聚了全省9%的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113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地实施率超过97%,先后总结形成151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全国首创45项、全省首创42项,8项获全国复制推广、4项在国家部委完成备案,72项经验案例在省内复制推广,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试点。

站在新的起点上,江苏自贸试验区应牢记初心使命,围绕高水平开放、制度型开放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支持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推动自贸试验区与省内高水平开放平台联动改革、联动创新、联动开放,加快建设国内大循环的关键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更好彰显江苏发展的创新性、探索性与引领性。

实干兴业,奋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公认的自贸试验区”

“国内一流、国际公认的自贸试验区”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关键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国际一流的产业集群。产业发展是检验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江苏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公认的自贸试验区,必须把产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摆脱路径依赖,创新发展思路,围绕前沿产业、先导产业,以卓有成效的制度创新,推动传统产业升级迭代,加快新兴产业成长,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等领域,打造一批体现江苏特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地标和企业标杆,在率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上走在前列。

二是国际一流的创新能力。当前,创新型经济已经成为区域发展的主战场。江苏是全国开放型经济大省,有开放创新的传统优势,江苏自贸试验区应着力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加快发展动能转换。尤其应聚焦关键领域、关键技术,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创新平台,打造一批一流实验室和大科学装置,建设一批高水平海外创新中心,实施更具前瞻性、更有“含金量”的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推动“高校院所+企业+资金+众创空间+创业者”深度融通,集中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催生一批重大创新成果,率先形成创新人才荟萃、创新主体集聚、创新成果涌流、创新活力迸发、创新环境卓越的生动局面。

三是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开放型经济和创新型经济协调发展,成为江苏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要方向。江苏自贸试验区要自觉对标国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最佳实践,以优化企业服务和人才服务为重点,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以优质的制度供给、服务供给、要素供给和公平的市场体系,减少企业办事流程环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主体竞争能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走在全国营商环境建设最前列。

立足制度创新,深化推进差别化、独特性的前沿改革

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江苏自贸试验区加快构建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要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融入国家战略深化制度创新。围绕推动“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加强“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建立多式联运中心,建设铁路对外开放口岸和大宗商品集散中心,深化境外投资合作,打造企业“走出去”的窗口和综合服务平台。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打造国际化协同创新共同体,共同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科创高地,高水平推进合作园区建设,探索“飞地经济”新模式,更大力度输出江苏品牌、江苏经验。

二是体现江苏特色深化制度创新。协同推进“贸易升级+产业升级”“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带动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聚焦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完善先进制造业提质增效的制度设计,不断扩大服务业开放,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现代服务业集群“两群融合”。

三是发挥比较优势深化制度创新。南京片区重点发挥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完善自主创新的产业体系;苏州片区重点发挥中新合作、开放创新的优势,探索开放型经济与创新型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径;连云港片区重点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打造一流的国际交通枢纽。

提优营商环境,培育具有鲜明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制度创新的目的是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以来,相继出台了更加便利更加开放引进外国人才、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以及集聚发展集成电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的政策措施,对江苏自贸试验区打造“最令人向往”的产业发展环境具有以下启示意义。

一是实行特殊的财政支持政策。把发展创新型经济作为一项核心战略,研究出台专项政策意见,设立江苏自贸试验区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专项基金,五年内对三个片区新增税收省级集中部分予以一定比例的返还,专项支持片区引进重大项目和开展科技创新,集中资源建设区域科创中心,抢占新一轮创新发展制高点。

二是实行特殊的人才引进政策。比照国际标准和先进地区水平,实施江苏自贸试验区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津贴制度,优化海外人才工作居留政策,建立自贸试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三是开展差异化制度创新试点。借鉴浙江自贸试验区推进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的经验,系统化梳理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的痛点和堵点,加大省级赋权赋能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的综合授权或试点试验,深化集成创新。

四是打造一流的城市宜居环境。支持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探索开放与创新融合、创新与产业融合、产业与城市融合的发展模式,以科学规划为引领,高标准推进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高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营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强化互联互通,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江苏自贸试验区与上海自贸试验区、浙江自贸试验区不断深化改革合作,必要时探索打破行政区划限制,联动打造自贸试验区升级版,搭建更高层次开放平台,是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体现。建议:

一是协同打造制度创新示范。凡是上海、浙江自贸试验区试点成功、适用于江苏的制度创新成果,江苏均可实行“拿来主义”,进行“集大成”式的复制推广。

二是协同打造产业创新示范。加强三地总部企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战略合作,推进上海港、连云港港、宁波舟山港三港协作发展,共同打造世界级港口集群,优化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布局,打造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战略产业集群。

三是协同打造科技创新示范。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绿色技术、新能源、智能交通等产业领域,加强创新资源优势互补,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共同组织实施科研重大专项项目,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四是协同打造金融合作示范。建立科创企业上市区域协调机制,依托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等优质企业上市服务平台,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创板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强三地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合作。

五是协同打造开放合作示范。加强三地“走出去”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平台合作,在境外经贸合作区公共服务、“一带一路”项目实施、政府和商协会驻外机构的拓展、对外投资培训和咨询服务等方面加强协作,助力三地企业“走出去”。

六是协同打造数据合作示范。加快推进三地自由贸易试验区电子口岸系统对接,逐步实现口岸物流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互联互通合作机制,推进“单一窗口”平台对接,实现通关统计数据共享;推动建立一体化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跨区通办,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共享互认。

鉴于江苏各类开放载体数量比较多、发展水平比较高,建议可进一步探路“全域自贸区”。即,通过三大片区和57家联动创新发展区的联动改革、联动创新、联动开放,辐射带动全省更大范围的发展,努力达到“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辐射带动区”的“全域自贸区”效果。各联动创新区应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一方面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全面复制推广三大片区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努力实现自贸试验区红利最大化,使自贸试验区的制度优势转为江苏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发展优势;另一方面立足自身禀赋,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积极推进与自贸试验区在科技、金融、贸易、产业等方面的多维度合作,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形成改革合力,携手探索更多成熟定型、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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