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造我省农民培育亮丽名片 凝聚起服务农民工的强大合力
时间:2021-01-07 08:00 来源:新华日报 字体:[ ]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近日表彰994名全国优秀农民工和100个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南京大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兴泰等79人荣获“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等5家单位荣获“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受表彰人数和单位均位居全国前列。

加强协调联动 强化为农民工服务工作举措

江苏是农民工大省。目前省内稳定就业农民工超过1600万人。农民工工作是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大事。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契合高质量发展的农民工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适应机构改革变化,省市县均调整充实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统筹协调体系进一步完善。聚焦国家决策部署,聚焦农民工所需所盼,强化工作合力,强化功能协同,把各部门的职能优势最大程度地转化为治理优势,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

二是整合部门资源。完善基层街道社区各类配套服务设施,建成676家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做强做优功能,为农民工提供培训就业、劳动维权、文化娱乐、党团组织管理等全方位服务。畅通成员单位沟通联系渠道,会同公安、发改、统计等部门,通过走访劳务市场、开展移动大数据分析、入户抽样调查等方式,摸清农民工就业等各方面情况。调动覆盖城乡的基层人社“两网化”平台、工会组织和法律援助站点“铁脚板”力量,通过轻微问题提醒、突出问题告诫、重大事项约谈等措施,规范企业工资支付等劳动用工行为。

三是助推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江苏及时建立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精准摸清农民工返岗需求、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做好健康检测、交通运输和铁路部门组织运力保障、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自去年2月21日首班载着160名云南籍务工人员的飞机抵达盐城后,由政府出资或补贴开通的江苏农民工返岗复工专机已达25班、专列48趟、专车3001辆,为3884户企业直达送工8.36万人。我省相关举措作为经验典型,受到国务院农民工办充分肯定。

突出就业优先 全力以赴落实“六稳”“六保”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突如其来的疫情、国内外风险挑战让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为抓好民生之本,党中央把就业放到了“六稳” “六保”之首,我省更是第一时间打出“免、减、缓、降、返、补”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帮扶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推动失业保险扩围提标,千方百计筑牢民生基本盘。

一是保企业稳就业。出台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6个政策文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保用工、优化招工服务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等17条措施,建立健全省、市、县、镇四级联动的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全力保障“三必需一重要”企业用工需求,稳定工作岗位。顶格落实社保费“减免缓”政策,创新出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和文化旅游等“四大行业”应急性返还政策。去年2—11月,我省累计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1083.15亿元,实施稳岗返还87.05亿元,返还额和受益面均居全国前列。

二是拓渠道促就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推动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协同发力,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42亿元,开展创业培训2.99万人,扶持成功创业12.01万人,带动就业46.76万人。全面履行长三角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就业招工协议,组织与河南、湖南、四川、安徽、湖北等地劳务用工对接,深化对口帮扶和扶贫协作,新增7758名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来苏就业,超序时完成国家下达的就业扶贫考核任务。

三是兜底线防失业。认真贯彻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重大决策,牵头制定实施退捕渔民社会保障专项行动方案,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发展。落实失业保险金提标、临时价格补贴、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等政策。去年以来先后为96.68万名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或失业补助金62.36亿元,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至人均1620元,并加强与低保、社会救助衔接,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聚焦问题导向 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优化工作举措,强化推进机制,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明显,连续三年在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

一是压实责任推动制度落实。制定根治欠薪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源头治理防欠、制度落实冲刺、风险防控密网、严格执法维权、欠薪失信联惩、年底清欠护薪“六大行动”,逐一确定各项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牵头部门,明确工作“风向标”。全面推行考核排名靠后地区重点督查、春节前重点时段全面督查、突出问题专项督查“三项制度”。充分发挥省级专项考核“指挥棒”作用,创新实行专家带队、系统抽查、信息比对、随机访谈、点对点反馈“五结合”考核方式,逐一落实人社、住建、发改等22个部门工作责任和设区市属地责任。

二是源头预防筑牢风险防线。建立完善劳动关系监测调度指挥云系统,整合省市县三级资源力量,主动对接住建、税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信息,统一归集和按月比对企业用工情况等数据,“黄橙红”三色分级分类预警欠薪风险,提前介入监管处置,消除欠薪隐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三项核心制度信息化、一体化建设,依托住建部门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全链条常态化监控在建项目、工资支付等情况,率先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

三是集中攻坚保持高压态势。会同发改、财政、住建等多部门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和冬季专项行动,建立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欠薪联合接访、联合督办制度,集中执法力量和资源,联动打击欠薪违法行为。高效运行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和网上调解服务平台,打破地域限制,实行“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受理”和欠薪争议“半日受理、十日办结”,实现农民工足不出户“网上维权、掌上讨薪”。持续加大“双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实行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和制度落实“双查双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等恶意欠薪行为,实施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联合惩戒,形成欠薪“零容忍”高压态势。

促进共建共享 推动农民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坚持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抓手,统筹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公共服务、市民化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持续加强各类权益保障。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巩固和推进建筑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保障工资收入稳步增长,2019年农民工人均月工资达4712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8.9%。建立健全农民工争议案件处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和服务。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农民工农村“三权”权益,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建成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418个。

二是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用”,出台覆盖十大领域、87个项目的居住证持有人服务清单,基本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保障已落户和已申领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87%。免费向城乡常住居民(含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0年全省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80元。多渠道解决农民工住房保障,全省通过各类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35.74万人。适应农民工流动就业需要,着力构建长三角地区人社服务一体化合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和经办联动,优化就业、社保、维权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三是持续发力促进社会融合。加大新市民培训力度,组织编写并免费发放《新市民学习读本》,启动农民工市民化调研,开展农民工市民化师资培训,帮助提升融入城市能力。选树农民工先进典型,全省共推选产生3名农民工为党的十九大代表,占全国农民工代表总数的11.1%;2019年全省40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农民工有6人。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1214万农民工成为工会会员。加强对农民工人文关爱,组织开展农民工劳模疗休养和走访慰问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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