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多措并举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时间:2020-07-08 15:30 来源:淮安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为积极稳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淮安市幼儿园开学保障及运转工作,协调解决幼儿园面临的困难,淮安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重点提出六条工作举措。

一是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各地要在全额返还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外,全面落实省定650元/生﹒年生均公用经费,并按需及时拨付到位。二是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的幼儿园,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三是减、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运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民办幼儿园,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2020年12月20日前,民办幼儿园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民办非企业幼儿园2020年2月至4月享受减半征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不辞退或少辞退员工的参保幼儿园,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四是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运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幼儿园,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最长6个月,不影响缴存人员个人权益。2020年12月31日前,幼儿园足额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五是减免园所房租。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含场地等)办学的幼儿园,免收3个月房租;承租国有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经营用房办学的幼儿园比照执行;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的经营性载体对承租的幼儿园减免租金。六是实行水电气费用优惠。鼓励水、电、气等经营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幼儿园,缓收相关费用,免收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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