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9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加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监管工作力度的建议)
时间:2020-07-03 15:02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

周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监管工作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一是统筹布局钢铁行业建设,实现固废源头减量。201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统筹推动钢铁行业布局调整,到2020年初步形成沿江沿海两个钢铁产业集聚区。二是大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工作。2019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1.2亿吨,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扶持资源综合利用进行绿色化改造,将项目纳入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并开展了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三是实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印发了《徐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最少、资源充分循环利用、非法转移倾倒趋零的长效体制机制。

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新修订的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目标责任制、信用记录、联防联控、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等制度,明确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在法律层面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进一步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三、大力开展环境隐患整治。一是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我省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53号)等文件,组织排摸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情况,排查清理固废存量点位,按照“清理、溯源、处罚、问责”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量点位开展整改工作,及时清理清运、处置非法堆存的固体废物,消除环境隐患。二是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依托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平台,逐步实行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网上动态申报和污泥转移电子运单制度。三是组织开展全省固废危废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固废危废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四、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打击和遏制我省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97号),将非法倾倒潜在区域排查、固废运输船舶车辆巡查等纳入日常工作内容,推动打击行动常态化。近年来,我们积极协同各相关部门着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在省政府组织下,联合住建、交通、国土、公安、海事等6部门开展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固体废物违法转移多发势头。二是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商务厅、省工商局组织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配合海关开展打击走私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三是省交通、海事、公安、环保、住建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水上运输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职责分工及联动检查内容,并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挂图等加强宣传,着力构建多部门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固废水上非法转运联防联控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以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为契机,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为重点,督促各地大力加快提升本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和监测监控能力,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利用处置。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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